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思政”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9-24浏览次数:2898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思政”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挖掘和发挥非思政类专业和课程的思想教育功能,推进学校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全员、全课程、全方位的“大思政”教育体系,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专业思政”“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数量

本项目建设包括“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两个类别:

(一)“专业思政”示范专业:以一个专业为单位,树立“大思政”育人理念,逐步构建教学团队、教学平台、专业课程三位一体的“专业思政”体系,推进“课程思政”进专业核心课程群教学大纲、课堂教学设计与课程考核,在全校各专业中形成一定示范效应。本年度拟立项建设1-2个“专业思政”示范专业。

(二)“课程思政”特色课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将教书与育人相统一,深入挖掘和提炼非思政类课程所蕴含的思想育人元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课程教学基本文件,以嵌入的方式将思想引导融入教学全过程,发挥课程的思政育人功能,彰显课程的思政内涵和特色。本年度拟立项建设8-10门“课程思政”特色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思政”试点专业基本条件:我校2019年招生的专业,至少有一届以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专业负责人或分管专业的院领导,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曾经主持过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项目团队为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二)申报“课程思政”特色课程基本条件:所申报课程须为连续开设两年以上的专业教育(含基础、核心、拓展)课程或校本通识教育课程,思政类课程除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该门课程2年以上执教经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近两年学生评教1次以上为“优秀”

三、项目建设要求及成果

(一)项目建设要求

结合本专业及课程实际,将思政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在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过程中,深入挖掘本专业和课程的思政内涵,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革新专业建设模式,改进教学方式,丰富专业和课程建设思政平台及资源, 完善专业和课程的配套实践教学,改革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和课程考核方式方法。

(二)项目建设任务

1. “专业思政”试点专业

1)形成一套“专业思政”教学改革方案:试点专业须全面、深入挖掘本专业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修订和编写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具体举措、保障措施、效果评价等在内的教学改革方案及其他相关制度文件。

2)组建一支“专业思政”教学和指导团队:试点专业须组建一支思政素养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团队,通过教师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指导,发挥教师思想引领育人作用。

3)建设一个“课程思政”特色课程群:试点专业精心遴选4-6门专业基础和核心课程,打造一个“课程思政”特色鲜明和内涵充实的课程群,每门课程按照“课程思政”项目建设标准完成相应任务。

4)搭建一个“专业思政”平台:试点专业须创设“专业思政”第二课堂、见习实训等载体形式,将思政教育融入专业育人全过程、各环节。

5)建成一个“专业思政”资源库:试点专业须根据专业内涵和特点,建立一个以网页、图文、视频、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思想育人信息资源库。

(二)“课程思政”特色课程

1. 修订一份新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明确思政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载体途径等。

2.设计一套新教案和课件:根据上述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制作一套能充分呈现课程思政特点和内涵的新教案和新课件,并付诸实施。

3.凝练一批改革典型案例:提炼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中的3-5个成功典型案例,包含教学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

4. 展示一堂公开课:以“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成果为载体,每学期上一堂面向课程所在学院的高质量“课程思政”公开课。

四、建设周期与政策支持

根据《教学业绩认定与计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1831号),“专业思政”项目按照校级特色专业计分标准认定教学业绩并资助建设经费6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课程思政”项目按照校级教改项目计分标准认定教学业绩并资助建设经费0.8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

五、材料提交与评审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各教学院向学校推荐“专业思政”试点专业建设项目不超过1项,各教学院(部)推荐“课程思政”特色课程不超过3门,同一名称课程不重复推荐。申报“专业思政”项目的专业,其属下的课程不能单独另报“课程思政”项目。

2.各教学院(部)于20191021日前将加盖院部公章后的申报表(附件12,纸质3份)与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gb05@163.com,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

3.学校将于20191110日前,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公示及立项。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应根据专业/课程性质及其培养目标对本院(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把关与审核,不得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各院(部)党支部对团队成员情况进行审查,对课程政治导向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

联系人:胡俊飞 曹秀娟

联系电话:72790060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度“专业思政”建设项目申报表

2.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表

3.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度“专业思政”“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江师范学院

                                     2019924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度“专业思政”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3 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度“专业思政”“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