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修专业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7-06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

为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增强学生社会竞争能力,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学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辅修专业开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学院可根据办学条件及学生需求,依托现有专业开设辅修专业,所依托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且连续招生,每学院限报一项。

2. 申请开设辅修专业应具备必要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符合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

3. 辅修专业课程设置应以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主干课为主,学生辅修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30学分。

4. 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各学院应将辅修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科学、合理的安排在第三至第八学期。

5.辅修专业开设采用申报制,由开设学院填写申请书并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开设,并从9月份开班报名。

二、申报时间

202475——715

三、申报流程

1. 论证申请

拟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在前期论证基础上填写《辅修专业开设申请表》《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3),并汇总本单位下学期辅修招生计划,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招生计划表》(附件4)。

2. 材料提交

申请学院于71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份报送教务处运行科,同版电子材料发送至28939833@qq.com

四、其他说明

1. 辅修专业面向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招生。

2. 申请修读学生人数达20人的,由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安排单独开班;不足20人的,学生跟班修读课程。

3.辅修专业学分制管理,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相关课程修读,并缴纳学费。学分修满后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其学习经历计入学籍档案。

4. 申报辅修专业的学院,年度考核参照申报新专业加分;审核通过并招生的,年度考核参照获批新专业加分。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2.长江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开设申请表

3.长江师范学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招生计划表

关于开展辅修专业申报的通知及附件.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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