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江师范学院开展“四新”建设七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强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结合《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激发教师进行案例开发和开展案例教学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以案例教学为特色的本科生课程教学与能力培养体系,引导教师结合产业行业真实问题、科研成果、思政元素、创新创业实践等收集或创编教学案例,创新问题导向式,案例式、项目式等教学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学校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师范)案例库、课程思政特色案例库和创新创业特色案例库。
“四新”案例库注重紧密结合课程内容,在案例选题、背景资料、课堂融合等方面反映相关行业工作实践对课程的需求,依托生产实践真实项目、科学研究成果、学科竞赛成果、社会热点问题、学科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挖掘教学案例。鼓励师范专业结合相关课程建构优秀中学、小学教育教学案例库。
课程思政案例库强调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实现思政元素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
创新创业案例库聚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师结合近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果、行业经典创业事迹、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者案例、地方产业经典案例、校友创业案例、自身创新创业实践探索,整合案例资源,支撑创新创业教育建设。
二、申报范围
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建设范围包括我校现有人才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整门课程的案例库建设需在结合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设计与规划,结合学科特点、课程优势,选定建设类型,完成相应案例的选题。一门课程案例库中的案例一般在15个以上,要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低于20%。
案例库建设成果要运用于课堂教学,创新教与学模式,实施案例式、项目式、实践式、研究型教学方法改革,学生学习响应度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自主创新创业有一定提升,教学效果显著。
三、申报要求
1.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注重实践”的原则,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各教学院(部)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其中“四新”不少于1项。
2.课程负责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具备该门课程2学期以上的教学经历,在申报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鼓励联合校外实践导师作为参与成员。
四、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初评。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初评产生拟推荐申报项目。
2.推荐报送。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汇总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
3.择优立项。学校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择优遴选公示及立项。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宣传,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要组织专人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立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把关。
2.认真组织填写《立项申请书》,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4.案例库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案例库入库标准、案例样式等可参照《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3)及其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美子、陈娜娜,72792285、13996801108。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2.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度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度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