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江师范学院开展“四新”建设七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强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结合《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激发教师进行案例开发和开展案例教学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以案例教学为特色的本科生课程教学与能力培养体系,引导教师结合产业行业真实问题、科研成果、思政元素、创新创业实践等收集或创编教学案例,创新问题导向,案例、项目式教学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学校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师范)案例库、课程思政特色案例库和创新创业特色案例库。

四新案例库注重紧密结合课程内容,在案例选题、背景资料、课堂融合等方面反映相关行业工作实践对课程的需求,依托生产实践真实项目、科学研究成果、学科竞赛成果、社会热点问题、学科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挖掘教学案例鼓励师范专业结合相关课程建构优秀中学、小学教育教学案例库。

课程思政案例库强调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实现思政元素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

创新创业案例库聚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师结合近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果、行业经典创业事迹、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者案例、地方产业经典案例、校友创业案例、自身创新创业实践探索,整合案例资源,支撑创新创业教育建设。

二、申报范围

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建设范围包括我校现有人才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整门课程的案例库建设需在结合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设计与规划,结合学科特点、课程优势,选定建设类型,完成相应案例的选题。一门课程案例库中的案例一般在15个以上,要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低于20%。

案例库建设成果要运用于课堂教学,创新教与学模式,实施案例式、项目式、实践式、研究型教学方法改革,学生学习响应度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自主创新创业有一定提升,教学效果显著。

申报要求

1.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注重实践”的原则,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各教学院(部)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其中“四新”不少于1项。

2.课程负责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具备该门课程2学期以上教学经历,在申报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鼓励联合校外实践导师作为参与成员。

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初评。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初评产生拟推荐申报项目。

2.推荐报送。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汇总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

3.择优立项学校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择优遴选公示及立项。

、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宣传,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要组织专人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立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把关。

2.认真组织填写《立项申请书》,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3.准确掌握时间节点。请于2024年7月1日前,将本单位《项目汇总表》和《立项申请书》的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jfzx_2023@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推荐。

4.案例库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案例库入库标准、案例样式等可参照《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3)及其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美子、陈娜娜,72792285、13996801108。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2.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度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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