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秋期期末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248

关于开展2023秋期期末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会会议精神,结合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实际情况,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和假期实验室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教务处决定对全校教学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现将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各教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组织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危险源管控,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三)各教学院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请各教学院对教学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载),认真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工作,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

(二)各教学院应安排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须履行严格的实验室准入程序;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确保实验室水、电、仪器设备(尤其是压力容器、高速机械)、网络等安全使用。

(四)保证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严密监管,责任到人。

(五)相关学院要做好药品、试剂等耗材的盘点,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存储和处置工作。

(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积极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教学院自查自纠(1227日前完成)

各教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请各学院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1),于20231227日前将排查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617071268@qq.com,纸质档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致远楼209办公室。

(二)现场检查(1228日—1229日)

学校组织成立综合检查组,对各教学院开展综合检查,具体时间单独通知各教学院,分组情况如下:

分组

教学院

检查组组长、电话

教学院联络人、电话

1

音乐学院

杨波

13896623089

颜前华

19923685979

美术学院

冯昌泰

13983323029

传媒学院

张金龙

18883733989

2

教师教育学院

张金龙

18883733989

吴玉学

17623551780

外国语学院

杨波

13896623089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徐儒

13996853805

管理学院

张杰

17784373556

3

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黄仕建

15123619526

王庆

18696932582

化学化工学院

朱乾华

13658431619

绿色智慧环境学院

余友清

18589708650

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王庆

18696932582

黄仕建

151236195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扬

15736584660

机器人工程学院

郑显华

1832399806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李永强

15023917402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文博 李燕红 王文秀

联系电话:023-72790133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1225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关于开展2023秋期期末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见文档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