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开展2023秋期期末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778

关于开展2023秋期期末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会会议精神,结合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实际情况,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和假期实验室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教务处决定对全校教学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现将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各教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组织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危险源管控,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三)各教学院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请各教学院对教学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载),认真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工作,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

(二)各教学院应安排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须履行严格的实验室准入程序;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确保实验室水、电、仪器设备(尤其是压力容器、高速机械)、网络等安全使用。

(四)保证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严密监管,责任到人。

(五)相关学院要做好药品、试剂等耗材的盘点,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存储和处置工作。

(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积极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教学院自查自纠(12月27日前完成)

各教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请各学院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1),于2023年12月27日前将排查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617071268@qq.com,纸质档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致远楼209办公室。

(二)现场检查(12月28日—12月29日)

学校组织成立综合检查组,对各教学院开展综合检查,具体时间单独通知各教学院,分组情况如下:

分组

教学院

检查组组长、电话

教学院联络人、电话

1组

音乐学院

杨波

13896623089

颜前华

19923685979

美术学院

冯昌泰

13983323029

传媒学院

张金龙

18883733989

2组

教师教育学院

张金龙

18883733989

吴玉学

17623551780

外国语学院

杨波

13896623089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徐儒

13996853805

管理学院

张杰

17784373556

3组

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黄仕建

15123619526

王庆

18696932582

化学化工学院

朱乾华

13658431619

绿色智慧环境学院

余友清

18589708650

4组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王庆

18696932582

黄仕建

151236195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扬

15736584660

机器人工程学院

郑显华

1832399806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李永强

15023917402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文博 李燕红 王文秀

联系电话:023-72790133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关于开展2023秋期期末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见文档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