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选拔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学员的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选拔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学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要求,学校将启动2021级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工作。为做好实验班学员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全校2021级师范专业学生,以专业为单位选拔,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卓越教师培养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满足如下必要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热爱教师职业,具有坚定的从教信念,有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情怀,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团队合作意识,心理素质较好。
(二)学习成绩优秀,2021-2022学年学习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0名,无补考。
(三)身体条件符合《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人〔2010〕51号)的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等级,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五)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竞赛获奖,或者有书法、演讲、绘画、音乐等特长。
三、选拔流程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本人亲笔手书填写《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学员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特长作品等),报所在学院审核汇总。
(二)学院选拔。学生所在学院根据选拔条件严格择优推荐,等额选拔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2022年9月19日前将学员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交至教师教育学院(崇仁楼4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5454380@qq.com。
(三)学校审定。教师教育学院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学员名单。
联系人:汪伟、李火光,联系电话:72790123、72792216
附件 1.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推荐名额
2.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学员申请表
3.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学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