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2-07-18浏览次数:2061

各教学院: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学校专业设置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

二、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院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和学院专业改造计划,对拟调整专业作出简要论证报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和拟撤销专业主要说明调整理由,新设置本科专业另需补充专业办学基础、招生就业和发展前景评估)于2022719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请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调整专业所在学院安排专人以系统在线填报的方式,填写并导出申请表(备案专业申报表见附件2,准备材料用,一切内容以申报平台填写为准),于2022723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上传至对应平台,市教委审核后上报教育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胡俊飞、曹秀娟,13038359325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教务处

202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