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学校专业设置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
二、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院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和学院专业改造计划,对拟调整专业作出简要论证报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和拟撤销专业主要说明调整理由,新设置本科专业另需补充专业办学基础、招生就业和发展前景评估)于2022年7月19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请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调整专业所在学院安排专人以系统在线填报的方式,填写并导出申请表(备案专业申报表见附件2,准备材料用,一切内容以申报平台填写为准),于2022年7月23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上传至对应平台,市教委审核后上报教育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胡俊飞、曹秀娟,13038359325。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教务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