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本科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升本科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实验课程建设,优化更新演示性、验证性基础实验项目,重点建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实验教学,深化科产教深度融合;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合作开发特色项目。通过立项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性优质实验教学项目,培育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相关成果奖或一流课程中的实验教学内容,助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申报要求
1.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的原则,根据实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理工类学院不超过8项、文科艺体类学院不超过6项,其中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项目不少于50%。
2.立项范围为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实验教学项目,实验项目应归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具体课程(含独立设课实验、理论课程课含实验)。支持改造升级现有实验项目或全新建设,改造升级实验项目须清晰阐述相对于原项目的创新与优化点。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2门实验课及以上独立教学工作经历)。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支持企业专家加入项目团队。
4.项目应有明确的依托实验室或实践教 学中心,并具备项目实施的基本场地、设备条件保障。
5.项目建设需体现“两性一度”要求,创新教学理念与模式、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实验教学案例。优先支持以下方向的建设:
(1)科教融汇:源于教师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的实验项目;
(2)产教融合:源于产业企业真实工程、代表技术前沿的实验项目;
(3)数智赋能:运用AI赋能实验教学过程考核的实验项目,以及虚实结合的实验项目;
(4)交叉融通:多学科交叉融合、体现多领域知识综合运用的实验项目。
5.每个实验项目的学时不超过8学时为宜。
三、工作安排
1.7月10日前,教学院遴选推荐的项目应登录长江师范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s://v1935.kypt.chaoxing.com/)进行申报,同时将《本科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书》(附件1)和《本科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致远楼217室。
2.7月17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立项名单。对立项项目,学校给予0.2万元/项的经费支持,经费立项时一次拨付,结题时完成执行,教师教学业绩认定参照教学案例建设。
3.项目建设周期为6-12个月,自2026年7月至2027年7月,计划于2027年1月开展中期检查。实验项目须在建设周期内正式开课至少一次,鼓励多次开课。项目建设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材料包括:
(1)基本教学资源: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教案、课件等;
(2)教学过程与成效材料:考核记录、实验现场图片、学生学习效果等;
(3)实验教学项目案例1份。
联系人:李文博、陈术清,
联系电话:023-72792282
教务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