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校级课程类项目结题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4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10

各教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严格课程类项目管理,切实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课程类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类型

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未结题的全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均需结题,其中已认定为市级一流课程的校级一流课程项目视为已结题。

2)结题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照申报书建设计划、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和一流课程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1),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项目成果材料。包括最近一学期的整套教学运行文档材料(课程教学大纲、课件、教学进度计划、考核材料等)、教学研究成果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的相关佐证材料等;

④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课程)需另外提供长江师范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验收表、运行至少一轮的运行数据(加盖平台公司公章),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需另外提供最近一学期的学生在线学习数据;

⑤可供推广应用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案例(2000字左右,见附件2)。

3)检查形式:结题项目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项目成果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基于项目成果的校本选修课程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基于项目成果的校本选修课项目。

2)提交材料:申报书、项目成果(如课程教学基本文档等)。

3)结题形式:此类项目不需答辩,提交电子材料供检查,通过验收后,按通知提交一本纸质材料存档。

通过结题项目开发的课程将纳入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库于下学期供学生选修,或相关专业拓展课程群按教学计划供学生选修。

3.示范共建课程建设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示范共建课程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和任务书;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照任务书预期建设成果、学校《课程共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示范共建课程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1),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项目成果。包括教学大纲、新教案、课件、考核方案、教学资源、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课程团队相关成果及研究总结报告相关支撑材料等;

④可供推广应用的共建课程教学案例(2000字左右,见附件2)。

3)结题形式: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项目成果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4.课程(群)知识图谱建设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课程(群)知识图谱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照申报书建设计划和知识图谱项目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1),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知识图谱展示图及平台运行数据(加盖平台公司公章);

④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学团队研讨记录、讨论稿、学生反馈调查问卷等。

(3)结题形式: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照申报书建设计划和在线课程项目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1),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课程应已完成在线课程平台建课,并至少有一期的上线运行及平台运行数据(加盖平台公司公章);

④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学团队研讨记录、讨论稿、学生反馈调查问卷等;

3)结题形式: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6.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

②对照申报书建设计划、学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专业核心课程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1),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项目成果。按《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完成“基础性目标”和至少33项“发展性目标”。包括教学大纲、新教案、课件、考核方案、教学资源、课程团队相关成果及研究总结报告相关支撑材料等;

④可供推广应用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案例(2000字左右,见附件2)。

(4)结题形式: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项目成果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材料提交

所有材料均需要封面、目录(附件3),课程负责人应于77日前通过长江师范学院教科研管理系统https://v1935.kypt.chaoxing.com/提交结题材料,同时将汇总表(附件4)与纸质版结题材料(不装订)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研教改科

三、项目结题及年度检查结果运用

建设期满的校级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时参加结题。根据结题验收情况给予通过、暂缓通过的结果评定。通过的项目将设优秀、良好、合格等级,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项目,作为市级项目推荐评选的重要参考和后续经费持续投入的支持依据。验收结果为暂缓通过或建设延期满两年仍不能结项的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自撤项之日起,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将不允许申请学校课程类项目。

本通知中相关及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联系人:王磊、秦明一;联系电话:72790060

 

附件: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2.课程建设案例

3.课程建设类项目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

4.2026年上半年课程建设类项目结题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校级课程类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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