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秋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6〕13号)

发布时间:2026-06-15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10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6年秋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等六部门 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长江师范学院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247号)《长江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秋期毕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柳柏   

副组长:熊正贤 王东辉

  员:刘  筱、各教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的领导、组织、协调、巡视抽检等工作。

(二)各教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小组

各教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制定本单位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实习学生的组织动员、岗位安排、安全教育及管理,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选派,与非师范实习基地的沟通联系,实习工作的监督、巡视检查、成绩考核、总结等事项。

二、实习对象

2023非师范类专业全体学生(第六学期已完成毕业实习的专业除外)

三、实习时间

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四、实习形式

非师范类专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教学院统一安排下集中实习,各专业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50%

五、实习内容

1.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和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开展毕业实习,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2.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过程中,要加强综合能力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提高从业能力注重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训练。

六、实习学生安排

1.各教学院须主动联系校外非师范专业实习基地,尽量集中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开展集中毕业实习。

2.申请分散实习学生须提交《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1)和《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2),与教学院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附件3),经家长认可、接收单位同意、教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

3.教学院填写《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七、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认真制定2026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安排、带队(指导)教师安排及职责、巡视工作安排、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考核方式等)。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实习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3.各教学院在6月22日前(领取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分专业组织学生领取《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考核表》(地点:北苑学生宿舍171楼书库)。6月26日前,组织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学习有关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强调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安全责任意识和实习纪律,宣讲实习任务、成绩评定方式等相关要求,要求学生深刻领会毕业实习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4.各教学院在学生开始实习前通过校友邦实习服务平台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学生安排到位。

5.各教学院应加强对非师范生分散实习管理,督促分散实习学生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严格审批;应安排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巡视指导和检查,应经常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和监控学生的实习情况;要求分散实习学生每周通过校友邦实习服务平台定点签到,向所在教学院汇报实习情况,学院安排专人作好记录。

6.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要按时到岗履职,应全力以赴投入实习工作,要加强实习生的管理和指导,全面掌控学生情况,做到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带队(指导)教师、教学院和教务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实习顺利开展。

7.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习生的请假管理。请假制度严格按照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执行,否则一律以实习不合格处理。

8.实习小组在各单位主动开展我爱我校主题宣传活动。

9.为了切实保证实习质量,保障实习生安全,学校、教学单位和实习单位形成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推动并落实对实习生的全面有效管理。

10.实习后期,带队(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协助基地单位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所有各项成绩评定严格按照新的毕业实习考核表评分标准评定。

八、其他

1.实习期间,教学院必须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和全体实习学生每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外,要求本届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与所在教学院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

2.教学院应统筹好大四学年实习、考研、就业、毕业论文等多方面工作,共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相关政策性文件请查阅附件和学校教务处网页。

九、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报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1.2026年非师范类毕业实习工作方案(6月26日前

2.非师范生实习信息汇总表(学生开始实习前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文博 陈术清 李燕红

电话:023—72792282

邮箱:371820929@qq.com

附件:1.分散实习申请表

2.实习单位接收函

3.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

4.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

5.实习材料归档清单(示例)

6.校友邦实习服务平台使用手册

7.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教务处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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