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关于落实课程思政融入课程大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4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92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落实课程思政融入课程大纲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课程思政建设要求,落实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现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版(含2025调整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第二课堂课程外)

二、修订任务与要求

1.优化课程思政目标在原有课程目标中明确标注出思政目标,明晰本课程在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法治观念培育、职业道德塑造,弘扬教育家工匠科学家英模精神等方面的具体任务,细化可落地、可衡量的育人要求。

2.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围绕课程思政目标,结合课程特点系统梳理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在每个教学模块中提炼具体思政融入点。课程思政教学素材优先选用权威史料、官方发布、真实案例、正面典型,既立足专业特性挖掘隐性思政资源,也贴合学生认知规律设计融入场景,重点突出分层分类育人导向。

3.完善课程思政教学方法。结合课程特点设计思政教学方法,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社会实践、协同教学、小组研讨等形式,联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丰富思政育人载体,提升学生参与度和体验感。

4.健全课程思政考核评价。将课程思政成效纳入课程考核,设置合理分值权重,通过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方式,全面考察学生思政素养提升成效,杜绝“重知识、轻育人”的考核倾向。

5.注重教学大纲基础规范。根据教学大纲最新模版(见附件2-4)统一调整“思政目标”“思政要素融入点”“思政考核评价方式”等模块,确保大纲结构合理、格式规范、要求明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实施

1.明确责任分工。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面向不同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其他专业教育课程、综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由设课学院组织编制和审核。凡跨学院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均由设课学院组织。“三跨”课程、共建课程大纲的编制由设课学院负责并联合其他共建主体共同完成。

2.严格审核制度。课程负责人或课程教师团队修订教学大纲,经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初审,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分管教学的学院负责人核定签章后,报教务处检查后备案执行。

3.材料提交。公共课教学大纲由开课教学院统一提交,其他课程(即非公共课)教学大纲由设课学院提交。其中,跨学院开设的非公共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教学院编写、审核后发送给设课学院,经设课学院核准后统一提交教务处。

请各教学院于2026515日前将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和汇总表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磊、秦明一;联系电话:72790060;工作邮箱:jgb05@163.com

  

附件:1.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设计指南

2.理论课程大纲模板(含实验实践)

3.实验课程大纲模板

4.实习实训课程大纲模板

5.××专业修订课程大纲汇总表

 

 

教务处

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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