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6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推进学校“十五五”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教师编写符合教学要求、具有校本特色、反映教研科研成果的优质教材,赋能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规划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立项范围

(一)教材建设类型

本年度教材建设类型分为数字教材、纸质教材两类,不包括学术专著、论文集。

1.数字教材。该类教材以符合教学大纲的富媒体内容为基础,提供满足学习需求的各类交互学习功能,按国家数字教材标准打包、封装,通过互联网传播的用于课程教学的数字出版产品。教材形态以数字形态存在、可在数字终端上阅读和学习,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等数字资源。

2.纸质教材。该类教材配合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实施,结合学科与专业内涵建设,科学设计并更新知识课程体系,新编或修订适应学生系统学习的纸质教材。教材形态为纯纸质。

(二)教材建设内容

立项教材须对应学校新师范、新文科、新农科、新工科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具有人工智能元素,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学校重点建设以下教材:

(1)数字教材。紧跟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发展趋势,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材编写深度融合,整合优质资源,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加强教材配套数字化资源建设;

(2)产学研合作教材。与行业、企业、课程共建单位合编教材,体现行业最新动向,反映生产一线要求,及时将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装备引入教材内容;

(3)特色教材。课程思政特色教材、将教研、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的教材;内容模块化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教材。

按照教育部、中宣部有关教材使用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内。

二、申报人条件

1. 立项申报人为教材第一主编,须是我校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未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师不得申报教材建设立项。

三、教材编写人员

1. 教材编写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教材编写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无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

(3)对所编写的教材的相应课程具有多年教学实践,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及修订工作。

2. 教材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多个主编编写的,第一主编负责。主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2)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四、建设期限及编写、出版要求

1. 教材立项后原则上在2028630日前正式出版,并在扉页上注明“长江师范学院规划教材”。

2. 修订教材,应在2027630日前正式出版,教材修订内容占比1/3以上。

3. 编著出版教材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

4. 教材凡编必审,各学院负责审核本单位组织编写的教材。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5. 教材出版应优先选择等级高、影响力大的出版社。用量大、面向全校的基础类课程的自编教材优先选择教育领城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校认定的甲类出版社,或与学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出版社出版。

五、申报立项程序

1. 教师申报。各学院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对本院教材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组织教师填报《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提供与出版社签订的意向出版合同及完成30%以上的教材电子稿件。(511日)

2. 学院初核及政治审查。学院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申报立项教材的必要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审核意见,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院党总支(党委)对所有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一份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余跃处(致远楼216办公室,72792216),同版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317631652@qq.com。校外编写人员由其工作单位政治审查。每学院限报两项(518日)

3. 教务处复核。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择优遴选,公示3天。(527日)

4. 学校审定。申报情况及参编人员政治资格报学校审定后,发文立项建设。(530日)

六、支持保障与说明

1. 学校预算教材建设专项经费资助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出教材编写所需的资料费、调研费、评审费和出版费等,按建设进度分批下达。教材在建设中获更高级别规划教材,可追加建设经费。

2. 教材出版后,可按《教学业绩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教学业绩分,教师在职称评聘时可作为教学业绩。

3. 出版社等级是立项评审的重要因素,建议申报教师在高水平出版社出版教材。

4.其他说明:未列入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的教材,原则上不能在我校相关课程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使用。

 

附件:1.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2.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4.推荐出版社名单及联系方式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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