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推动教育强市、文化强市建设要求,做好遴选优秀作品参加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渝教语发〔2026〕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长江师范学院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经典诵读、诗词讲解、汉字书写、师生篆刻。各赛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
全体教师、全校大学生(含留学生)。
四、奖项设置
四项赛事面向参赛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50%;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获奖作品指导教师,每个诵读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每个诗词讲解、汉字书写、师生篆刻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语言文化、语言文明、语言交流等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好大赛组织选拔工作。
(二)规范办赛。各参赛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办赛;经过选拔推荐为市级参赛作品的,大赛组织方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织方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三)确保质量。学校将从参赛作品中择优上报市教委、市语委参加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经典诵读、诗词讲解、汉字书写、师生篆刻)复赛、决赛;部分优秀作品在重庆语言资源平台、重庆市全国普通话推广周等重大活动上展示。相关参赛作品信息填报须准确、规范,作品标题、所在学院等信息须用全称,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参赛者应有版权意识,严禁滥用他人作品参赛。
(四)及时报送。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作品参赛,各学院教师组四项赛事分别报送作品1项,学生组四项赛事分别报送作品3项,留学生参加经典诵读和诗词讲解两项赛事。2026年3月24日为参赛作品集中收集截止时间,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六、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的作品视频、照片和《长江师范学院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作品视频、照片和《汇总表》电子档打包后报送至指定邮箱(31641633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学院+参赛作品及汇总表”),同时将学院签字盖章后的作品《汇总表》纸质档提交至钩深附楼311办公室。
联系人:白老师13658484417(比赛咨询)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相关要求
2.长江师范学院第十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
人文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