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10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6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6号)文件要求,并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渝教师发〔20231号)、《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长师院发〔202345)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26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一、考核对象

我校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师范)、小学教育共12个师范类专业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范围。纳入范围内的2026届毕业师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此次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或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师范生依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标准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附件 1)申请免试认定,同一个专业所选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必须统一。考核合格的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由各教学单位团学工作办公室结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进行定性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由各教学单位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成绩,需全部合格;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的规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教学单位对考核成绩进行审核。

3.教育实习实践。对学生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可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对学生专业能力进行审核,重点通过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测试、普通话等级及其他相关技能测试进行,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5. 教育部规定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参加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2),410日前完成,不少于24学时(完成情况由教务处统计核实,并通报教学院)。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由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已开设课程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学科笔试科目,着重考查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对于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通过后,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他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不变。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各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师范生培养性过程考核和相关学科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的具体工作实施。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635日至312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汇总

咨询电话:023-72792282

请各教学单位31218:00以前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附件2)、《××学院2026届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2026届毕业免试认定学生信息名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1820929@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致远楼217

(三)各教学单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312日至19日。

各教学单位须对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须于319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统一组织命题制卷

命题时间:331日前

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已开设课程分类确定学科笔试科目,参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问答》中的要求(见附件其他资料),着重考查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各教学单位采用封闭式统一命题,包括A卷和B。(试卷格式见附件4)。命题专家应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命题专家签订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附件5)。命题完成后的试卷纸质版密封交到致远楼225办公室(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制卷、保密和安排考务工作。

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3-72792289(岳荣老师)

(五)培养过程性考核

考核时间:410日前

各教学单位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7)中。同时填报《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8)。

请各教学单位410日前将《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1820929@qq.com,纸质版由学院盖章交至致远楼217

报名资格审核和过程性培养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交个人电子照片,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提交的照片要求近半年以内、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25*35mm一寸照片。各教学单位收集完学生电子照片,以学院名称命名文件夹,统一打包后,410日前发送至邮箱371820929@qq.com

(六)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49— 410

具体安排以考试中心的考务安排为准,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考试工作过程协调监督。考试结束后,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集中阅卷,并将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汇总至《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9),并于418日前由各教学单位完成公示。

请各教学单位418日前,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附件10)发送至邮箱371820929@qq.com

(七)汇总数据上报

教务处负责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标记并动态维护师范生信息。负责按要求将考核合格,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汇总信息上报市教委。并在55—516日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免试认定人员信息。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务必及时将免试认定有关情况告知2026届纳入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未纳入《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名单》的其他专业一律不得实施免试认定。

2.各教学单位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形成过程中要建立材料审核签字制度。各项考核成绩形成应做到过程严谨,资料完备。各流程责任人必须审核签字,审核材料存档备查。

3.各教学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专业免试认定资格。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师范生报名考核学段学科对照表

2.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

3.××学院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

4.2026届毕业免试认定学生信息名册

5.试卷格式及要求

6.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

7.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8.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

9.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公示)

10.《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

 

 

教务处

20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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