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和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和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学院牵头申报专业群和实践教学平台各限额1个,其中申报专业群需已立项(培育)校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鼓励支持相关学院进行联合申报。
2.专业群和实践教学平台的具体申报条件参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2)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3)。
3.已纳入第一批市级专业群和实践教学平台的核心专业,不再作为第二批核心专业进行申报。
二、工作安排
请各牵头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于1月26日前将专业群申报书发至jgb05@163.com,实践教学平台申报书发至371820929@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择优推荐。
联系人:王磊、曹秀娟;联系电话:72790060。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和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和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