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春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7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793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长师院办发〔202415号)长江师范学院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春期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柳柏   

副组长:熊正贤 王东辉

  员:刘  筱、各教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的领导、组织、协调、巡视抽检等工作。

(二)各教学院实习工作小组

各教学院实习工作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制定本单位实习工作方案,学生组织动员、岗位安排、安全教育及管理,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选派,基地沟通联系,实习工作监督、巡视检查、成绩考核、总结等事项。

二、实习对象

2023级师范类专业学生,2023级政治学与行政学、舞蹈学与音乐表演三个专业学生。参加师范协同提质计划联合培养项目但不参加联合培养单位组织教育实习的学生。

三、实习时间

师范类专业实习时间为1学期,非师范类专业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四、实习形式

师范生教育实习在基地校集中开展包括基地实习和顶岗实习支教。未在规定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的学生,将不符合教师资格免试认定要求。

非师范学生毕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各专业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50%

五、实习内容

按照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开展实习。师范类学生要注重备课、说课、讲课、评课等四课能力训练;非师范类学生应注重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训练。

六、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工作启动与准备阶段

1.分类动员与安排

师范类专业:各教学院做好动员宣传,指导学生根据《2026年春期师范生教育实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进行选岗,填报《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选岗人数不得超过基地需求。同时,按实习人数1001的比例(超过50人不足100人按1人计)选派实习带队(指导)教师。

非师范类专业:各教学院需主动联系校外基地,安排学生集中实习。对于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审核其提交的《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4)和《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5),并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附件6),经家长认可、单位同意、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

2.制定工作方案

各教学院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分别制定详细的《2026年师范类集中实习工作方案》和《非师范类实习工作方案》,内容需涵盖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教师职责、巡视安排、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及考核方式等。

3.召开动员大会与发放材料

各教学院须在116日前(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分师范和非师范专业组织学生领取《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考核表》《长江师范学院教育研习报告》(地点:北苑学生宿舍171楼书库)。123日前,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学习有关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强调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安全责任意识和实习纪律,宣讲实习任务、成绩评定方式等相关要求,要求学生深刻领会毕业实习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二)过程管理与执行阶段

1.强化安全责任所有实习学生必须与学院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学校为师范类师生购买意外险,非师范类由各学院落实。

2.用好实习管理平台学生开始实习前,教学院须通过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将非师范专业实习学生安排到位。

3.各教学院应加强对非师范生分散实习管理,督促分散实习学生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严格审批;应安排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巡视指导和检查,应经常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和监控学生的实习情况;要求分散实习学生每周通过校友邦实习服务平台定点签到,向所在教学院汇报实习情况,学院安排专人作好记录。

4.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要按时到岗履职,应全力以赴投入实习工作,要加强实习生的管理和指导,全面掌控学生情况,做到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带队(指导)教师、教学院和教务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实习顺利开展。师范类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暂不承担校内其他工作任务。

5.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习生的请假管理。请假制度严格按照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执行,否则一律以实习不合格处理。

6.实习小组在各单位主动开展我爱我校主题宣传活动。

7为了切实保证实习质量,保障实习生安全,学校、教学单位和实习单位形成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推动并落实对实习生的全面有效管理。

8.实习后期,带队(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协助基地单位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所有各项成绩评定严格按照新的毕业实习考核表评分标准评定。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类别

材料名称

提交时间

师范类专业

《实习动员会安排表》(附件9

116日前

2026年师范类教育实习工作方案》

123日前

《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

《师范类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安排表》(附件3

非师范类专业

实习动员会(教学院监督实施,不交材料)

123日前

2026年非师范类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123日前

《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7

学生开始实习前

《非师范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8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文博李燕红王文秀

电话:023—72792282

邮箱:371820929@qq.com

 

 

附件:1.2026期师范生教育实习岗位信息表

2.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

3.师范类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安排表

4.分散实习申请表

5.实习单位接收函

6.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

7.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

8.非师范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信息表

9.实习动员会安排表

10.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

11.实习材料归档清单(示例)

12.校友邦实习服务平台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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