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推动我校案例库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1.结题范围
2023立项尚未结题以及2024年立项的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申报书、中期报告、结题报告、项目成果,成果必须包括:课程案例(不少于15个,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低于20%。具体样例和要求可以参照《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格式规范(试行)》《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附件2)、《某某课程教学案例库》案例清单(附件3),以及其他能反映案例库建设成果的材料。
3.组织形式
结题项目需进行答辩,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项目材料上交安排
所有结题项目材料均需要封面、目录(模板见附件4),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至所在学院,并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5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1份)统一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212),电子材料发jfzx_2023@163.com邮箱。
三、工作要求
建设期满的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时参加结题。完成结题验收的课程案例库项目需持续进行建设更新,每年更新比例不低于10%,建设期不少于3年。
本通知中相关及其它未尽事宜,可参考《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5),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电话:72792285。
附件:
1. 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格式规范
2. 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3. 《某某课程教学案例库》案例清单(结题)
4. 校级课程教学案例库项目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及结题报告
5.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