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现将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核类别 | 考试时间 | 成绩提交 |
公共计算机类 | 2026年1月10-11日 | 2026年1月24日前 |
集中考试 | 2026年1月12-22日 | 2026年1月24日前 |
分散考试 | 2026年1月11日前 | 2026年1月24日前 |
二、组织实施
课程考核采用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涉及面广、占用考试资源多的课程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各学院负责其它课程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一)命题及审核
所有考核课程均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命题。命题教师参照新发布的《课程考核试卷模板》《课程非试卷考核方案模板》完成课程考核命题,学院集中组织审核,在11月21日前将集中审核安排表(附件3)交考试管理中心,方便督导安排时间现场指导、督查。
(二)制卷与保管
涉及面广的公共课程由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制卷,其它课程由开课单位负责制卷。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课程考核的试卷存放于考试管理中心,其它课程考核试卷存放于组考单位,期末集中考试所有试卷必须在12月31日前印制完成。学校现正按采购程序组织确定试卷印制单位,后续印制安排另行通知。
(三)课程考核编排
随堂考核课程任课老师在考试编排前完成随堂考核申报。(教务管理系统—>考务成绩—>考试事务->随堂考试申请->选中课程,选择考试时间->“随堂申请”按钮,教学院长审核)
学院考务管理人员于12月10日前按以往流程完成考试编排。
(四)阅卷和成绩登录
课程考核结束后,开课单位应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考试学生人数较多的课程,建议组织集体阅卷评分。学院组织教师交叉检查复核无误后,教师须于规定时间前,在教学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学院分管院长及时审核。
(五)考核材料归档
考核归档材料包括过程考核材料和终结考核材料,尽量以电子文档形式完整保存。2025年秋期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要求与2025年春期要求一致(附件4),各学院要认真分析归档材料相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相应对策,高质量完成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学院应于2026年1月25日前完成所有考核资料存档并申请验收,验收标准按《本科课程考核工作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附件5)执行。
(六)教考分离
学科基础课、涉及面广的通识课、有条件的专业课尽量采用教考分离方式,每学期各年级各专业教考分离课程不少于2门,教考分离课程要注意题源,保证试题质量。各学院填写《教考分离课程统计表》(附件2),于第12月17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学院成立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分工协作。学院院长负责教职工的安全保密、职业道德教育,保证试题安全保密、考核公平公正,负责监考教师培训。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负责命题、考核组织、阅卷、成绩评定与登录等环节质量管控,特别是对新进教师进行课程考核各流程规范培训。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负责学生的诚信教育,保证良好的考风考纪。
(二)组织“三会”。召开党政联席会,统筹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考试巡查巡视;召开监考教师会,组织学习教学考试监考工作规范及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召开学生考风建设动员会,强调纪律要求,加强诚信教育及考风建设。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监考教师会、考风建设动员会相关资料(含相片)交考试管理中心。
(三)安全保密。以各种形式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严禁在任何场所、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或与试题相关的内容。必要时可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附件:1.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教考分离课程统计表
3.试题(方案)集中审核安排表
4.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要求
5.本科课程考核工作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