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教学类项目结题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严格教学项目管理,切实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市级和校级教学类项目结题及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本年度各级各类教学项目结题及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及年度检查项目种类
(一)专业建设类项目
1.市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
(1)检查范围:12个市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提交材料:国家级一流专业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下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和改革的主要思路及举措”及实施方案,市级一流专业对照《重庆市普通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南》及实施方案、任务书,填写《长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见附件1)。
(3)检查形式: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照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进行电子材料审阅,必要时召开线下评审会。
2.重点改造专业
(1)中期检查范围:2024年专业大改造专项行动重点改造专业,包括材料化学、网络与新媒体、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字媒体艺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土木工程、英语、音乐学9个专业。
(2)提交材料:各专业根据专业改造实施方案中的改造进度安排,认真梳理立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模式、平台项目、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成果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填写《长江师范学院重点改造专业阶段性检查报告》(见附件1)。
(3)检查形式: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照专业改造年度计划和任务书,进行电子材料审阅,必要时召开线下评审会。
3.校级现代产业学院
(1)检查范围:第一批、第二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项目(培育项目、已立项为市级现代产业学院项目除外)。
(2)提交材料:各产业学院对照《申报书》和《任务书》,填写《长江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见附件1)。
(3)检查形式: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和任务书,进行电子材料审阅,必要时召开线下评审会。
(二)课程建设类项目
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1)结题及中期检查范围:建设期满未结题的全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均需结题,其中已认定为市级一流课程的校级一流课程项目视为已结题(见附件2)。
(2)结题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照申报书建设计划、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和一流课程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2),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项目成果材料。包括最近一学期的整套教学运行文档材料(课程教学大纲、课件、教学进度计划、考核材料等)、教学研究成果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的相关佐证材料等;
④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课程)需另外提供长江师范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验收表、运行至少一轮的运行数据(加盖平台公司公章),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需另外提供最近一学期的学生在线学习数据;
⑤可供推广应用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案例(2000字左右,见附件2)。
(3)检查形式:结题项目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项目成果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基于项目成果的校本选修课程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基于项目成果的校本选修课项目
(2)提交材料:申报书、项目成果(如课程教学基本文档等);
(3)结题形式:此类项目不需答辩,提交电子材料供检查,通过验收后,按通知提交一本纸质材料存档。
通过结题项目开发的课程将纳入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库于下学期供学生选修,或相关专业拓展课程群按教学计划供学生选修。
3.示范共建课程建设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示范共建课程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和任务书;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照任务书预期建设成果、学校《课程共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示范共建课程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2),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项目成果。包括教学大纲、新教案、课件、考核方案、教学资源、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课程团队相关成果及研究总结报告相关支撑材料等;
④可供推广应用的共建课程教学案例(2000字左右,见附件2)。
(3)结题形式: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项目成果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4.课程(群)知识图谱建设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课程(群)知识图谱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照申报书建设计划和知识图谱项目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2),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知识图谱展示图及平台运行数据(加盖平台公司公章);
④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学团队研讨记录、讨论稿、学生反馈调查问卷等。
(3)结题形式: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照申报书建设计划和在线课程项目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2),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课程应已完成在线课程平台建课,并至少有一期的上线运行及平台运行数据(加盖平台公司公章);
④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学团队研讨记录、讨论稿、学生反馈调查问卷等。
(3)结题形式: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6. 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
(1)结题范围:建设期满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
(2)提交材料:
①申报书;
②对照申报书建设计划、学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专业核心课程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撰写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2),需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情况、教学应用与组织实施、课程特色与创新、持续建设计划等方面;
③项目成果。按《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完成“基础性目标”和至少3类3项“发展性目标”。包括教学大纲、新教案、课件、考核方案、教学资源、课程团队相关成果及研究总结报告相关支撑材料等;
④可供推广应用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案例(2000字左右,见附件2)。
(3)结题形式:提交结题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项目成果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7.市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项目
(1)检查范围:2018-2024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含2018年以来认定的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线下、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2)提交材料:《市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后管理与应用情况反馈表》和《市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后持续建设与应用情况汇总表》。
(3)检查形式:教务处先组织专家组进行电子材料审阅,必要时召开线下评审会。
(三)教学改革类项目
1.市级教改项目结题
对照项目任务书,确保所有预期成果都完成后,按照附件3准备材料纸质3份(暂不装订,结题答辩后根据意见整改后再装订)交教改科。教务处将对市级教改结题材料进行预审查,通过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结题验收会。根据市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项目任务书须用盖有市教委公章的原件。
2.校级教改项目结题
(1)校级一般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部)自行组织,各学院(部)组织通过结题项目的汇总表(见附件4)及材料(见附件3)于11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
(2)校级重大重点项目。按照附件3准备材料纸质2份(暂不装订,结题答辩后根据意见整改后再装订)交教研教改科。重大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备注:教改项目的研究总结报告无固定模板,建议从项目概述、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成果应用情况、项目特色与创新点、存在主要问题及今后设想等方面撰写,其中市级教改、校级重大重点教改项目的总结报告中,必须要包括项目研究成果应用案例。
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
此类项目到研究期限的,请自行与合作企业联系,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2025年已经通过结题的项目,为方便业绩分计算,请提交结题证书,学院将此类项目也填入汇总表。
二、项目结题及年度检查材料提交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要封面、目录(模板见附件2和3),除学院自行组织结题的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外,其他项目请于11月24日前,项目负责人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收齐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将结题或年度检查材料及汇总表统一交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办公室),电子档发jgb05@163.com邮箱。
三、项目结题及年度检查结果运用
建设期满的校级项目(建设期至少2年),原则上均应按时参加结题。根据结题验收情况给予通过、暂缓通过的结果评定。通过的项目将设优秀、良好、合格等级,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项目,作为市级项目推荐评选的重要参考和后续经费持续投入的支持依据。验收结果为暂缓通过或建设延期满两年仍不能结项的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自撤项之日起,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将不允许申请学校教学类项目。
本通知中相关及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联系人:王磊、曹秀娟、秦明一;联系电话:72790060。
附件:
1.专业建设类项目年度检查相关附件
2.课程建设类项目结题及年度检查相关附件
3.教学改革类项目结题相关附件
4.教学院2025年度通过结题的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名单
5.教学院2025年申请结题及年度检查的教学项目名单
关于做好2025年教学类项目结题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