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5-06-2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加快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素质的应用技术型人才,根据《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渝职教社〔2025〕18号)要求,现将组织参加该项赛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二、参赛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2.2025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

3.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赛方式

1.本届大赛以学校为主体组织参赛,不接受个人组队申报。

2.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指导教师1-2名,其中1名应为本校在职在编教师。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

3.各参赛团队在校内可进行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选手资格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核。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二)参赛项目必须提交大赛组委会要求的全部资料。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三)请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经审查出现下列5种情况之一,取消项目或个人参赛资格。

1.项目团队领衔人不符合条件,或项目团队符合条件成员人数少于3人;

2.项目团队成员不符合条件;

3.指导教师不符合条件;

4.凡是不符合赛事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

5.已获往届“渝创渝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和全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再次参赛。

(四)项目申报评审书中填写的有关信息需与市赛系统的项目信息一致,如出现信息不一致情况,以市赛系统的项目信息为准,该项目信息用于参赛资格审定和证书制作。

五、比赛赛制和奖项设置

(一)比赛赛制

1.校级初赛。采取网络评审形式。网络评审材料以《项目申报评审书》和项目PPT为主。

2.市级复赛。采取网络评审形式。网络评审材料以《项目申报评审书》和项目PPT为主,VCR为辅。

3.市级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形式。其中现场演示(路演)5分钟,需准备PPT;答辩3分钟。

(二)奖项设置

1.竞赛奖创新创意赛项所有参赛项目统一评分,本科组设一、二、三等奖,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指导教师奖竞赛奖指导教师获对应等级的指导教师奖。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校级初赛、市级复赛、市级决赛。

(一)校级初赛(网评)(7月28日前)

1.6月20日-7月8日,各团队将《网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确认表》(附件1)、《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2)和项目PPT报送给各学院。由学院审核后于2025年7月817:00前将附件1、附件2和项目PPT压缩打包发送申报材料电子件发送至邮箱jiahongd@126.com。邮件和文件命名均为: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项目汇总表+PPT+申报书)。

2.7月10-2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遴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复赛。

3.7月21-28日,参加市级复赛的团队通过大赛平台完成项目报送。重庆市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cq.zhzjcxcy.com(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3)。

(二)市级复赛(网评)(8月31日前)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网评,确定各赛项进入市级决赛名单。

(三)市级决赛(10月中旬左右)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市级决赛后,将从本科组的获奖作品中推荐项目参加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有组织地开展报名工作。

(二)各学院须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为牵引,将此项赛事和国创赛有机结合,互为支撑,合力推进。

联系人及电话:戴甲洪023-72792282

                                                                 教务处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