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5-04-08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考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5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2021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诚意楼(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1、附件2),请考生提前查看考生序号、考场号和教室等信息。

二、考试时间

序号

学院

专业

考试时间

1

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全科)

410 14:30—16:30

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物理学

3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

4

人文学院

历史学

5

人文学院

小学教育(语文)

6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7

外国语学院

英语

8

外国语学院

小学教育(英语)

9

音乐学院

音乐学

10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体育教育

11

美术学院

美术学

12

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生物科学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410 19:00—21:00

14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5

数学与统计学院

小学教育(数学)

三、考试提醒

1.监考教师:监考员甲提前30分钟到考试中心(致远楼225)领取试卷;监考员乙直接到达考场,完成考场布置、组织学生按考生序号就坐;考试结束将试卷密封后,由监考员乙将试卷送回考试中心。

2.考生:考生只能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准时进入考场,听从监考教师安排。

3.教学单位:考试完成后,及时到考试中心领取试卷和命题袋,于418日前组织教师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记载和考核数据上报。

 

附件:

1.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生信息表

2.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考场安排表

3.免试认定已通过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学生名单

关于2021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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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