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认定评审及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5-01-10浏览次数:62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程思政范专业示范课程认定评审及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结合《长江师范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凝练教师在专和课程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系统推进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协同育人机制,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认定评审及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一)认定条件

1.专业思政定位明确。专业聚焦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能有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别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专业示范辐射范围广。发挥专业整体育人功能,专业课程思政要深入专业-课程-教材-师资-教研-评价等教学要素全过程。人才培养方案中每门课程需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并在课程教学中得以体现。

3.教师队伍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积极推进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注重打造高水平课程思政教师团队,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思政专题培训、研讨等活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教学能力

4.项目负责人应为专业负责人或分管专业建设的院领导,原则上应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项目团队为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5.参与认定评审的专业需满足以下一项条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学校将组织立项评选:

1)专业内的课程中有2门及以上课程获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1门课程获评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专业内课程所产出的教学案例获评1个及以上市级以上的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或者2个及以上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

3)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凝练典型做法形成的工作案例获评市级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或校级课程思政优秀工作案例;

4)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凝练的典型做法在主流媒体上进行过报道;

5)专业获评市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基层教学组织获市级表彰所在的专业。

(二)认定后持续建设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要求在专业载体的基础之上,针对专业特点以及优势进行挖掘,依托于专业核心价值的引领,在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贯穿思想政治教育,最终实现专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体化发展,打造与时代特色相一致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对所培养人才应具备的核心素养进行总体设计,提出要求和实施途径;对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第二课堂等育人全环节中的思政元素进行整体安排和合理布局。

3.将思政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专业课程思政深入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门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设计,形成环环相扣、紧密支撑的课程思政育人体系。

4.进行常态化课程思政专题教研。基层教研团队运行良好,建立集体听课备课和教研制度,定期进行研讨至少一学期2次,开展含课程思政教学研讨、课程思政示范课观摩、示范专业建设成果汇报等其他活动,面向全校的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公开汇报活动至少1学年1次,形成对应的教研和听课记录。鼓励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结对子,或开展跨学科、跨院系联合教研等,推动专业课程思政理念落深落实。

5.凝练专业课程思政案例集。对专业课程思政的建设有整体规划,8-10门专业核心课形成课程思政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形成本专业课程思政案例集。

6.建成专业课程思政资源库。遴选6-8门专业基础和核心课程,打造课程思政特色鲜明和内涵充实的课程群,可以依托课程中心或者学院网站线上搭建平台,形成以网页、图文、视频、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思想育人信息资源库。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一)认定数量

拟认定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20门左右,共包含3个类别。其中涵盖综合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实践类课程思政示范专项课程,教育家精神类专项课程。市级课程思政课程和案例原则上从校级课程思政课程和案例中遴选。

(二)认定条件

1.所申报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须为连续开设两个教学周期以上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含基础、核心、拓展、实践)课程或校本通识教育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四门思政主干课程除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该门课程1学期以上教学经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2.所有的课程均需要融入英模教育元素,需充分挖掘专业课程、公共课程等相关课程中的英模教育元素,整合与专业、课程密切相关的科学家、工程师、艺术家、劳模等英雄模范人物,形成深度融入英模教育元素的课程思政示范案例,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做到弘扬英模事迹,传承英模精神,逐步实现以英模教育为突破口,形成长师特色的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协同育人模式。

3.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普适性、区域性、校本性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5.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负责人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形成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效应。

8.实践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要求教师充分挖掘实践类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社会实践类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引导学生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提升创新精神,弘扬劳动精神等。充分利用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涪陵816工程等红色文化资源,结合校史文化等资源,引导教师结合专业课程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类课程思政教学活动,创设“实践课堂+思政”“移动课堂+思政”特色品牌课程。

9.教育家精神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要求教师聚焦全国和重庆市教育大会等精神指示,深刻把握教育家精神的道德感召力、价值引领力、实践驱动力,探索课程中的教育家精神元素,将大力弘扬爱国敬业、改革创新等教育家精神与高质量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三)认定后持续建设任务

1.持续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持续修订并形成一套能充分呈现课程思政特点和内涵的新教案和新课件。

2.新增一批改革典型案例。提炼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中的5个以上典型教学案例,包含教学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其中,每门课程均需提供至少1个融入英模教育特色思政案例。教育家精神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所提交的5个教学案例均是融入教育家精神元素的典型案例。实践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所提交的5个教学案例均为实践课,其中至少提供2个在实践教育基地等非教室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3.展示两堂示范公开课。以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成果为载体,面向课程所在教学院(部)和全校师生分别上两堂高质量的课程思政示范公开课。其中,教育家精神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需展示教育家精神元素的课程思政示范课;实践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需结合学科专业展示融入创新精神、劳动精神等元素,其中一堂公开示范课程需在实践教育基地完成。

4.凝练一份可推广的建设方案。结合课程实际,研究制定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具体举措、保障措施、效果评价等在内的课程教学改革方案。主要论证整门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思路,包括建设目标、思政内容挖掘及教学融入等情况,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的特色、亮点和创新点。

三、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

(一)评选数量

本次评选突出“两性一度”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可复制、可推广的课程示范案例。本次拟评选30个左右的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含教学案例和工作案例)。

(二)内容要求

案例申报按照教学案例和工作案例两个类别分别进行。

优秀教学案例包括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英模教育特色思政案例两类。参加教学案例评选的教师,首先应明确整门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总体思路,然后以课程中的一个教学环节或知识点展开,优化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在方法手段、组织实施等方面积极创新,用学生喜闻乐见、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开展思政教育,实现价值性和知识性的统一。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实践课程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类课程思政教学活动,形成经典的实践课程教学案例。英模教育特色思政案例,要求教师整合与专业、课程密切相关的英雄、模范人物,形成深度融入英模教育元素的课程思政示范案例,传承英模精神。

此外,优秀教学案例需注重典型性和实效性,结合课程特点和要求,突出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案例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价值性、真实性和新颖性。案例文字简洁,语言精炼,可辅以相关的图片和文字说明。

优秀工作案例需要各教学单位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围绕学院、专业的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凝练思政育人特色,聚焦课程思政建设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在工作中推进理念、思路、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积极创新,打造新时代课程思政工作案例。

四、业绩认定

对立项项目和案例按照《教学业绩认定与计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1〕129号)进行教学业绩认定,并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将于2年后完成验收总结汇报。

五、材料提交与评审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各类别分别不超过2门,即总数不超过6门。

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不超过5个,其中英模教育特色思政案例不少于2个。教学单位至少提交1个课程思政工作案例(已经获评校级及以上工作案例学院可不提交)。

2.申请示范专业认定的负责人需提交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1)申请示范课程认定的负责人需提交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均需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参评优秀案例的教师需提交案例纸质材料(样表可参考附件4)、推荐汇总表(附件5)。

3.各教学院(部)于20253月4日前将加盖院部公章后申报书1份、案例纸质原稿1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1份、优秀案例汇总表1份,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21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以“教学院部+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优秀案例)”命名文件包和邮件主题方式发送至jfzx_2023@163.com,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公示及认定。

六、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应根据专业/课程性质及其培养目标对本院(部)推荐申报的项目及案例进行把关与审核,不得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各院(部)党支部对团队成员情况进行审查,对课程政治导向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

2.获评课程思政工作案例的教学单位,牵头单位可申请设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分中心,教务处将优先支持。

3.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和优秀案例推荐认定(获评)情况,已经纳入教学单位年度党建考核和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其中对未报送工作案例的教学单位进行酌情扣分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俊飞田美子,72792285。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

2.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及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4.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填写样例(样表)

5.长江师范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长江师范学院

2025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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