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校级现场讲课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部):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长师院办发〔202415)《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 〔20248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学校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培养“师德高尚、师能卓越、锐意创新”的基础教育后备人才,进一步强化我校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确保试讲工作质量,学校决定对已通过院级验收的学生进行随机抽查,开展校级现场讲课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4621830120014001800

二、验收地点

崇义楼四楼,各专业具体讲课和候场教室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院按照《2021级师范生校级现场讲课验收抽查学生名单》(附件1)务必及时通知学生,带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验收,未参加验收的学生试讲成绩视为不合格。

2.参加验收的同学须准备一堂标准课、1学时纸质教案(一式3份)供评委专家审阅,教学内容自定(本学期试讲训练的两个课题除外),学生可结合使用多媒体课件从中选择现场讲授时长约10分钟的微型课(可安排不超过5名本班同学配合上课)。

3.未通过验收的学生,学校在实习前给予一次补测机会,考核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教育实习和申请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博 王涛 廖进

  话:023-72792282

 

附件:

1.2021级师范生校级现场讲课验收抽查学生名单

2.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生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关于做好2021级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训练校级现场讲课验收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