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期教学成果培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部)、各揭榜挂帅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负责人:

为统筹做好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有序推进教学成果提炼优化,提高教学成果质量,扩大教学成果影响,现将2024年春期教学成果培育工作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8+2”揭榜挂帅重大教学改革项目、10项校级教学成果培育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2024424日前,各项目组通过深入研究论证提炼项目成果,广泛搜集整理相关材料,规范系统填写教学成果推荐书(附件2),并将推荐书电子版发jgb05@163.com邮箱。

2.2024425日—517日,各项目组自行邀请专家(校内1-2名,校外学科专业、行业专家2名)对成果推荐书进行优化,将打造情况报教务处备案,于517日前,将论证优化情况表(附件3)和经专家打造并修改后的成果推荐书电子档发jgb05@163.com邮箱。

3.2024518日—30日,教务处邀请专家对各项目成果推荐书分组进行统一论证打造。

4.20246月,教务处发布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并组织2023年未通过检查的揭榜挂帅项目阶段性整改验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项目组按照326日教学成果培育专题会要求,坚持“六个推进”,对照先进性、创新性、特色性、体系性、实践性、示范性、学生发展标准,瞄准推荐书内容要求查找短板不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邀请校内外专家指导,精心修改、充实完善成果材料。

2.各项目组内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研究论证,不断完善申报推荐书,并推进落实教学成果任务产出,于71日前将4-6取得的项目成果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推出一期教学成果培育动态信息

 

系人:王磊曹秀娟;联方式72790060

 

附件:1.教学成果培育对象名单

2.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书(2021年版本)

3.教学成果培育论证优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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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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