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4〕5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附件1)《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9号)的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工作实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教育部部署的一年一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上报及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长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23〕42号)(附件3)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过程质量监控和抽检力度,督促参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指导教师及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履责,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完整、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组织召开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解读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让师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底线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院、系及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把好选题、开题、论文撰写、答辩等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2.各教学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要求,结合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以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为考察重点,根据上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级抽检情况,进一步优化、细化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内容,各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教师要严格按照《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参考)》(附件5)落实落细指导学生论文写作、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环节工作。
3.各教学院应全面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4月15日前组织专家完成对毕业论文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及开题答辩等进行审核,了解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对选题做了调整的学生,督促其按期完成。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问题整改。
4.各教学院管理员做好毕设系统维护工作,跟踪监控指导教师和学生任务进度,特别是指导教师在毕设系统的指导工作进度,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及时在毕设系统中提交或填写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等,确保过程材料完整性。
5.高度重视查重工作,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各教学院要把查重措施落细落实,总重复率超过30%的,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并督促学生根据查重报告提示进行修改。
6.各教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的抽检评价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保证覆盖各个专业,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表,将抽检总结报告和抽检评价表(学院签字和盖章)于答辩日期前10天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抽检情况进行复查,包括复查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的完整性,复查结果将纳入教学院今年的年终考核。
7.认真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按照《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编写参考模板》(附件6),严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注意评语用词指导性和准确性。各教学院答辩工作方案应在答辩前3天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备案。各教学院务必于5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录入。
8.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答辩意见认真细致修改,确保最终版完整性、规范化及质量,为上报教育部抽检平台做好充分准备。最终版上传毕设系统仍需查重检测。
9.各教学院务必进一步加强毕设系统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答辩记录表、指导记录、成绩评定表等有关材料,确保毕业论文系统中每位学生和指导教师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继续推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无纸质化管理目标。
10.做好评优推优工作,各教学院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的原则,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长江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长师院办发〔2024〕23号)(附件7)要求,评选和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人数不超过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总人数的3%。学校将在校级优秀中择优推荐市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1.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与分析,完成信息统计和报表工作,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的审查及归档工作,保证其完整和准确。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仍需采取电子版材料归档。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涛 李文博 廖进
电 话:72792282
邮 箱:1583464088@qq.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3.关于印发《长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参考)
6.长江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编写参考模板
7.关于印发《长江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的通知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中论文格式常见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