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极为惨痛,为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寒假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教学实验室具体情况,现将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狠抓工作落实;
(二)立即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教学实验室安全排查全覆盖,高度关注重点领域、重要危险源,如: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置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等)、用电安全(电路老化、线路裸露等)、实验室施工安全、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三)强化留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实验学生安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提醒,特别强调实验室不得用明火烤火、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煮饭做菜、实验室内不得饮食等;
(四)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须履行严格的实验室准入程序,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经核查无安全隐患,假期不使用实验室应贴好封条,开学后各教学单位统一开启;
(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并及时完成整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七)结合“长江师范学院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反馈自查和整改效果;
(八)寒假期间加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九)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月29日12:00前将排查整改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十)联系人:李文博、李燕红、王文秀,联系电话:18030705233,邮箱:371820929@qq.com。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2.2024年寒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
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