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秋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54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1-02浏览次数:3277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54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秋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长师院发〔2021124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3级本科大一学生2023年秋期转专业(含专业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向小川

  员:熊正贤 王东辉 王诗成 徐宏凯

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宏观决策、统筹组织,以及审核转专业工作方案、受理转专业异议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拟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学生转专业咨询、审核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转入学生名单、受理转专业异议等工作。

二、转专业条件

(一)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全日制本科2023级大一在籍学生(学号23开头);

2. 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 身心健康,符合接收学院相关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并达到接收学院相关转入专业的考核要求;

4. 非师范专业转师范专业,2023秋期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本专业本年级前20%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2.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 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互转的;

4. 专升本学生;

5. 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

6. 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7. 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8.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公布转专业计划(20231230日前)

各二级学院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长师院发〔2021124号)文件规定(附件1),制定专业接收计划和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详见附件2、附件3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202412日—7日)

学生申请转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根据自身意愿慎重选择转入专业后,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并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转专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线上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三)转出学院审核(202418日前完成)

转出学院审核学生是否达到转专业条件(包括纪律处分情况),并将通过转出审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含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统一收齐,由分管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转入学院;

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线上完成申请学生的转出审核,线上审核流程参见附件6

(四)转入学院加试考核(202419日—15日)

转入学院确定转专业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后告知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考核。转入学院严格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并做好考试过程及结果记录。

(五)转入学院审核(202426日前)

转入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规定及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学生的转入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格式参见附件7),公示期满无异议转入学院分管院长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开学后统一交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入资格审核工作涉及到学生成绩(含绩点、排名等)数据可联系转出学院提供,转出学院须积极配合。

转入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审核通过达到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线上审核流程参见附件6

(六)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2024222日前)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

(七)学籍异动(2024225日前)

教务处进行转专业学籍异动处理;转专业学生应在发文一周内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时更换学生证和一卡通等证卡,进入新专业学习。

四、工作要求

1. 学生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处和师生的监督。

2. 各二级学院要帮助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目标,权衡新专业对自身发展的利弊,充分估量转专业后可能遇到各方面困难,避免盲目转、跟风转,让转专业真正发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

3. 严格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转专业学生原专业课程成绩按如下原则处理:原专业课程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可认定与转入专业开设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相当的课程;对尚未修读、而转入专业已经开课结束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4. 申请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后期须按学校的专业大类分流要求,分流到相关专业进行后续学习。

5. 转入转出学院间涉及到的数据及材料交接,一律由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老师之间对接,不接受学生单个跨学院交接。

6. 转专业工作所有环节,尤其是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完整记录每位学生的笔试、面试等考核情况和分数,相关过程材料均须存档备查。

7. 在转专业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或违纪操作,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附件:

1. 《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长师院发〔2021124号)

2. 长江师范学院2023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汇总表(2023年秋期)

3. 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秋期)

4. 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 学生转专业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6. 学院转专业线上审核操作流程

7. 学院转专业名单公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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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