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立项的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材料完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名单的通知》(渝教高函〔2023〕71号)精神,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立项4项、重庆市级立项46项(名单见附件1),现就做好立项材料完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分类(统一模板见附件2~5)
1.市级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合同书。
2.国家级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合同书、承诺书。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完善材料,特别是预期成果目标和项目经费预算,须明确量化,不得模糊不清,必须与立项答辩时申报书一致(可先打印1份申报书到教务处217对接确认),并且全部材料要统一。
2.“项目编号”统一使用平台公布名单中的编号。项目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
3.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材料,完善所有签字盖章。特别是指导教师意见和教学院意见须具体化,要体现项目的创新点、研究的可行性等,措辞要准确,不得简单签署同意、同意推荐、同意执行等;学校专家委员会、学校意见等签字盖章到教务处217办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交所在教学院。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于12月1日(星期一)前统一将本学院各项目材料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只收取电子文档,纸质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保存用于结题),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过期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邮箱:1583464088@qq.com。)
附件:
1. 2023年国家级、重庆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4.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
6.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名单的通知》
7.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名单的通知》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关于做好2023年立项的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材料完善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