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46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本科专业评估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把好毕业出口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选题调研。各教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要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科特点和条件,形成具体的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保证选题质量。
二、积极开展调研动员。各教学院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参与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师生通过多方渠道开展调研工作,做到有主题、有目的、有过程、有意义。通过调研积累选题所需的丰富素材,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明确选题要求。各教学院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突出专业特色、突出实用性、多样化。课题的范围和深度,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学生实际情况、指导教师专业优势与特长等因素。选题要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出现违反法律、危害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四、精心遴选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或行业企业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技术骨干担任,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五、大力推进双导师制。鼓励聘请校外单位具有行业背景、指导能力、丰富经验的人员与校内教师共同承担论文指导工作,校内本专业教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担任第二导师,协调有关问题。原则上理工科专业双导师比例应不低于10%。
六、组织审定选题题目。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执行教学系(专业)审核、教学院审查、报学校审批制度。各教学院要认真做好题目的审定工作,选题更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确保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中完成的题目比例≥50%,原则上师范类专业基础教育研究类题目比例≥40%。
七、严格执行师生互选题目。审核通过的题目进入知网毕设系统选题库,要求题目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本届本专业本科生人数。各教学院组织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双向选定题目。教学院要坚持“一人一题”(严格控制团队合作完成同一选题数量)的原则,对于工作量大、确需数人合作完成的同一选题,可组织数名学生协同进行、分工设计(研究),但须明确每生所负责子课题的题目(或以副标题进行区别)。
八、坚持题目变更审批制度。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各教学院要加强开题答辩环节的管理,要再次对学生选题题目进行论证,甚至修订,确保题目适度适宜。如确需变更,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教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并记录在案。各教学院要严格控制课题变更率,中期检查后不再允许变更题目。
附件: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备案及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