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对胡立等四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646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对学生课程考核情况、报到情况、休学情况以及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清理,经教务处与二级学院复核确认并提请学校研究决定,胡立等四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因《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送达或无法及时送达本人及家长,现将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

胡立(学号:201907591146),男,我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退学规定,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胡立作退学处理。

余莹耀(学号:202007551326),男,我校物理学专业2022级本科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退学规定,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余莹耀作退学处理。

周文涛(学号:201926561215),男,我校工程造价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退学规定,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周文涛作退学处理。

梁爽(学号:202001606128),男,我校汉语言文学专业2020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梁爽作退学处理。

如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日内,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学生,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长江师范学院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