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45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10-20浏览次数:470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45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第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精神,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深度有效推进我校四新建设专项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和学校《关于开展四新建设七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长师院委发〔202243)《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试行)》(长师院发〔20232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具有相对优势原则上应为校级特色专业或重点改造专业,市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特色专业优先考虑;

2.相关产业列入重庆市和涪陵区发展整体规划;合作企业主体符合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专职教师队伍中具有行业产业经历的教师应占一定比例;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能够满足现代产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

4.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5.合作企业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实践教学场所

二、申报要求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按照培育、立项和重点分层建设的原则,以学院为主体开展申报,鼓励符合要求、有基础的学院联合申报,每个学院牵头申报不超过1个,共建专业点一般不超过3个,合作共建企业(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第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拟立项建设2-4项。已获批市级立项的现代产业学院不占以上名额,经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后直接认定为校级现代产业学院。

三、工作程序

(一)116日前,申报设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完成合作企业的联系、商讨、确定工作,制定完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完成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

(二)113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后提交至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现场答辩,遴选确定第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名单,提交学校审批通过后发文立项建设。

(三)1230日前,通过审批设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完成机构组建与挂牌。

材料提交

请相关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调研、充分协商论证的基础上,完成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于2023116日前将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纸质版(带签章)提交至致远楼218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和申请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教研教改工作邮箱jgb05@163.com

联系人:胡俊飞、王磊;联系电话:72790060

附件:1.教育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

2.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试行)

3.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

4.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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