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对全校学生的成绩考核情况、报到情况以及休学学生复学情况的清理、核查、确认,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拟对曾彪祥等十名学生作降级处理,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胡立等四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十四名学生的学籍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处反馈。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72790061。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公示意见进行学籍处理。
曾彪祥(学号:202106661530),男,我校物联网工程2021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曾彪祥作降级处理。
刘灿(学号:222154101421),男,我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022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刘灿作降级处理。
刘子墨(学号:221923101117),男,我校机器人工程2022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刘子墨作降级处理。
冯恋童(学号:202113551122),女,我校美术学2021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冯恋童作降级处理。
石德喜(学号:202026551219),男,我校土木工程2020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石德喜作降级处理。
李妍(学号:202126561225),女,我校工程造价2021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李妍作降级处理。
付博(学号:202126551242),男,我校土木工程2021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付博作降级处理。
王徐毅博(学号:221373901235),男,我校土木工程2022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王徐毅博作降级处理。
任哲栋(学号:221373101223),男,我校土木工程2022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任哲栋作降级处理。
方柯淞(学号:202111561233),男,我校音乐学2021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降级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拟对方柯淞作降级处理。
胡立(学号:201907591146),男,我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020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退学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胡立作退学处理。
余莹耀(学号:202007551326),男,我校物理学2022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退学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余莹耀作退学处理。
周文涛(学号:201926561215),男,我校工程造价2021级本科专业学生。该生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校退学规定,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周文涛作退学处理。
梁爽(学号:202001606128),男,我校汉语言文学2020级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本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拟对梁爽作退学处理。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