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722

各教学院:

毕业实习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秋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实习的有效管理,切实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安全和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教学院要切实履行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工作职责。组长要亲自部署毕业实习相关工作,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专业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2.全体带队(指导)教师是实习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须蹲点履职。非师范专业要认真选派好带队(指导)教师,落实好学生实习岗位,布置好具体工作,强化实习过程监管。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1.各教学院要认真自查实习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安全教育、监控措施是否到位,核查学生购买保险等情况。特别要清查分散实习学生到岗情况,了解其实习状况,确认《分散实习申请书》《实习单位接收函》《安全责任书》等是否齐全。

2.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由学校统一管理,教学院配合。非师范类专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各教学院要清查是否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严禁安排无安全保障和具有安全风险的实习岗位,学生实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强制学生加班。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要积极主动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实习管理工作,特别是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和实习动态,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毕业实习工作,并落到实处。

2.督促学生按时到岗实习。师范类专业由带队老师填写《2024届师范生毕业实习基地校指导老师安排表》(附件1)。非师范类专业由各教学院逐一落实实习生到岗情况,填写《2024届非师范生毕业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371820929@qq.com,教务处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

3.带队(指导)教师应全面加强实习生的管理和指导,对管辖学生实行周例会制,教育学生遵章守纪,安全教育不离口。要特别加强实习生节假日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财务安全、预防疾病安全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常规情况周周报,存在问题及时报,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4.全体实习生实习期间实行签到制度,带队(指导)教师要强化过程监管,督促学生务必定时定点签到,学生签到时间为每周周四,周五上传周记。带队(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材料完成情况,并及时签字。

5.实习小组长要对组内成员严格执行日考勤制。带队(指导)教师、教学院要加强对实习生的请假管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持确切证明请假。1天以内向带队(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向实习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带队(指导)教师请假;超过三天需向实习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教学院实习工作小组组长请假;1周以上必须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实习生获得准假后须与实习单位办好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否则一律以实习不合格处理。请假期满,带队(指导)教师要提前与实习生联系,督促学生安全返回实习岗位,并与实习单位协调销假。

6.为切实保证毕业实习质量,保障实习生安全,教学院、带队(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校巡视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教学院巡视指导工作小组要认真有效地做好巡视检查工作,学校、教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尽快形成三级联动管理机制,通过加大巡视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对实习生的全面安全有效管理。

四、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李文博  廖进

  话:72792282

  箱:371820929@qq.com 

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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