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23年秋期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开展在即,为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对开学有关工作做如下说明和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
1.全面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门窗是否完好、水电气网是否正常、物品是否有丢失等。
2.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
3.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责任,责任到人,责任到位。
二、实验实训教学准备
1.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购置好实验耗材、药品等。
2.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保证实验设备正常运行。
3.落实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安排落实好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三、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
1.请各教学院及实践教学中心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每项统计数据的内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要求真实反映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的实验室相关信息,每个数据表应填写完整,严格按填报说明填写。
3.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各教学院需填报基表四、五、六,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及相关文件教务处已于8月22日发布在“实验室管理群(QQ群:114188943)”。
4.各教学院须在9月15日前将准确数据表格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电子邮箱:371820929@qq.com)。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学校将利用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确保数据无误。
四、材料报送
相关工作的纸质材料请各教学院于9月15日前提交至致远楼209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博、李燕红
联系电话:023—72792282,023—72790133
教务处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