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6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3596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36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保证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圆满完成和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20222021级学生及2020级不参加实习学生93日报到,94日正式行课。2020级实习学生按实习单位要求时间与地点报到,实习结束后返校报到。202020212022级学生应于93日前完成缴费,910日前完成注册,不能如期缴费注册的,应当履行缓缴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的,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及时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未完清注册手续的,不能参加学校任何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选课、上课、考试)。

2021级专升本学生(含“3+2”分段培养)93日报到,各教学院要做好接待引导及入学资格审查,认真查验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仔细核实贫困、退役士兵、免试批次专升本学生相关证明材料。2023级新生(含“3+4”分段培养、预科)96-7日报到,各学院按迎新工作方案做好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及新生信息核对工作。

二、课程考核阅卷、成绩登录及补考工作

1.课程考核阅卷及成绩登录。本学期课程考核已完成,请各教学院(部)督促老师批阅试卷,在成绩登录前对评卷结果进行复核,并于72324:00前完成成绩登录,930日前完成试卷装订存档。

2.课程补考及新生入学英语水平测试。学校公共课集中补考时间为92-3日,各学院专业课补考时间为831-93日(学院自行安排),补考成绩登录截止时间为96日。新生入学英语水平测试时间暂定912日晚上。

三、教学运行工作

1.教学任务落实。各教学院(部)务必于79日前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逾期未落实的,由开课院(部)自行排课。设课学院需其他学院安排教学任务的,应主动联系相应开课学院,并对课程要求作充分沟通。各教学院(部)要排查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优先为未上课的教授、副教授安排教学任务。

2.教材选用与审核。2023年秋期课程教材选用工作正进行中,各开课院(部)优先选用国家及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教指委推荐教材等优秀教材。各教学院(部)要召集课程(专业)教师集体讨论,对主讲教师推荐教材进行审议,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把好思想政治标准关,教学委员会会议把住教材学术内容质量关。思想政治课必须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已出版有“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应选用“马工程教材”,出版有“理解当代中国”系列教材的课程应选用“理解当代中国”系列教材。

3.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安排,请各教学院(部)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出版的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纸质或数字教材,组织主编教师积极申报重庆市高校普通本科重点建设教材项目,于9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致远楼216),电子质申报材料发至邮箱1317631652@qq.com。获评重点建设教材,按《教学业绩分类评价办法》计教学业绩及高质量教学业绩量化分。

四、学籍管理工作

1.2023年第二次毕业、授位。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次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4号)要求,按时完成20237月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和材料准确无误。

2.2022级学生2023春期转专业。请各学院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春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3号)要求,按时完成转专业的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及录取工作。

3.2022级学生专业分流。相关学院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1号),按时完成学生志愿填报、综合考评成绩汇总排序公示、专业分流等相关工作,并将分流结果于729日前报送至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23级新生编班。招生就业处8月初完成招生录取后,教务处随即开展2023级新生编班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通知及时反馈编班方案,确保新生编班工作按时完成,保证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五、实践实验教学工作

1.实习工作。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秋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0号)要求,做好各项实习工作安排。一是学院要制定详细的秋期实习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包括师范和非师范专业,明确工作组织机构和各工作岗位责任,并做好管理追踪;二是落实好学生实习岗位非师范专业尽量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开展集中毕业实习,把好分散实习的审核关,确保分散实习单位与专业相关,务必为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学生购买保险;三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强调毕业实习内容和要求,明确指导教师的要求和责任;四是强调学生实习安全纪律要求;五是协调好下学期初教育实习学生提前返校入校和住宿等问题(预计提前3-4天,中小学校91日开学行课,我校93日报到注册)。

2.实验室安全。相关学院放假前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载,安排好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加强实验室、实训室防火、防电、防盗等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涉及危化品管理的学院,要按照危化品管理制度,做好期末危化品盘查清点及危化品出入库、回库管理和台账登记,确保账实相符。同时,相关学院要做好期末实验废弃物统计,配合教务处做好废弃物登记。

3.实验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各教学院应收集、整理、归档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督促教师按时在教务系统中登录实验成绩。

4.实训、实验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与准备。各教学院要安排落实下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对下学期实验需要低值易耗类材料,要结合实验室库存情况提前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5.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填报。按照教育部高教司通知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本院实验室工作人员配合完成实验室信息采集填报工作。

6.实验室建设和改造。暑假期间涉及实验设备采购和实验室房间改造的学院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实验设备安装和房间改造工作,跟踪实验设备采购和安装进度,监督实验室房间改造施工质量,确保下学期实验室正常投入使用。

六、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

1.新专业申报工作。根据前期工作安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申报储能科学与工程新专业,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拟申报智能建造新专业,大数据学院拟申报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第二学位专业,请相关学院完善申报材料后,安排专人按照新专业平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运动训练、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参照《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首次招生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于1010日前完成学士学位申报材料论证,申报材料电子件发送至教研教改科工作邮箱jgb05@163.com

3.2023年立项市级教改项目开题工作。2023年立项市级教改项目已经公示,立项文件已下发。教务处将建立QQ群,通知负责人填写任务书及开题报告书,于95日前,将任务书及开题报告书电子档发jgb05@163.com邮箱,教研教改科在9月中旬统一组织本年度市级教改项目现场开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根据教务处《关于编制2023版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要求,各教学院(部)需于78日前开展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编制的组织动员工作,831日前完成第一批课程(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第1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初步编制工作,910日前完成第一批课程教学大纲的统一审查工作,并将审查过后的课程教学大纲以专业为单位(按课程类别分类)打包发送至jgb05@163.com。教务处将于920日前采取专家组检查、教学单位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第一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集中统一检查。

5.市级一流课程申报推荐。各教学院(部)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16)要求,拟推荐课程负责人在假期继续完善申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做好申报课程打磨工作,在831日前完成说课视频录制,910日前完成课堂实录,924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整理、盖章、签字等工作。

6.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推荐。第三批国家一流课程第三轮遴选的18门课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相关要求,利用假期对接联系专家,参与专题培训研修班,打磨优化申报材料,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申报质量,做好第三轮遴选的准备。

7.共建课程示范项目申报。各教学院(部)明确共建课程名单,开展前期建设,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于1013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科,电子档发送至jgb05@163.com。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审查合格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公示后立项。

8.微专业招生与运行。根据学校《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拟于下学期实施运行的微专业,需于暑假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学团队组建、课程文档制作、教学资源开发等专业建设基础工作,以及招生简章制作、招生与录取办法制定等制度建设与管理保障工作。学校将于开学前一周组织专家对试运行的微专业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的微专业统一发布招生通知。相关微专业需于开学第一周完成招生宣传工作,第二周完成学生录取与学生选课工作,第三周正式行课。

七、教师发展及教学竞赛工作

1.课程教学案例库申报推荐工作。各教学院(部)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长江师范学院关于2023年度教学案例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动员、指导教师撰写教学案例库申报书,做好申报项目初评及院(部)内打磨工作,于928日前按要求向教务处教发中心提交纸质和电子件推荐课程申报材料。

2.精品课堂教学竞赛校赛选手打磨工作。学校于5月正式启动2023年度精品课堂教学竞赛,目前教学院(部)的院赛已经基本结束。请各教学院(部)对推荐参加校赛教师的竞赛材料及教学展示环节进行指导与打磨。各参赛教师优化设计,做好决赛准备。

3.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全国高校外语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大赛(重庆赛区)竞赛。请相关学院组织教师参加,于730日之前提交初稿至所在教学院(部),教学院(部)做好参赛案例的案例选题、文本撰写等相关内容的打磨完善工作,组织教师于87日至31日按规定时间完成案例线上填报。

4.组织教师参加“启航新征程,同心向未来”第二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参赛教师。第二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已经完成校内初赛,将于713日提交作品至评审平台。请相关学院做好动员及指导工作,提升参赛教师的竞技能力。

5.完成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材料申报工作。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的申报,我校各有1个推荐名额。目前已经完成公示。请相关学院做好教师材料的申报指导工作,并于710日之前完成材料提交。

6.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资格审查。教学院(部)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及课程安排,在下学期正式行课前组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试讲,并填写相应《资格审查表》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7.微课教学比赛。各教学院(部)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2023年本科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29号)要求,认真做好微课比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积极参赛。各教学院(部)至少推荐2个以上微课作品。其中承担线上一流课程项目、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原则上必须报送微课作品,同时鼓励外国语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作为“外语作品”专项组报送微课作品。

八、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学科竞赛。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动员,加大力度为师生解读《重庆市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十条激励措施(试行)》,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做好本届入选市赛项目的后期培育、打造(假期76-25日左右),在资源上给予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最大程度的支持,力争在今年重庆举办的“互联网+”市赛中取得好成绩。

2.整理毕业论文(设计)上传材料。各二级学院准备毕业论文(设计)报教育部平台的材料准备,尤其做好上传材料整理及命名。

3.科创实验班系列工作。一是请机器人工程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做好科创班人才培养方向的凝练,进一部梳理确立对应方向科创项目库,并协作完成确定方向的系内讲座;二是以确定的培养方向为引导,逐步有序完成科创班的课程大纲;三是提前做好下学期科创班的招生宣传。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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