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3版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5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1533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35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编制2023版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是推进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引导学生学习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开展教学管理与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保证教学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按照“一流课程”标准和专业认证理念建设高质量课程,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版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国家各类专业认证标准,紧扣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精神与内容,充分融入OBE理念,明确并坚持以课程教学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的逻辑主线,统筹课程目标制定、教学内容整合、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方法创新、考核办法改革等各环节,设计出具有较强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的课程方案,为构建应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育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贯彻“五育”并举,全面落实课程思政理念,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充分融入“劳动教育”“课程美育”等人才培养要求,系统优化课程目标与内容,深入挖掘课程相应元素与资源,提升课程育人实效。

2.坚持产出导向。遵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结合课程性质与地位,严格依据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合理制定并细化课程目标,以课程目标的达成为主线,对课程内容、课程资源、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进行系统设计,推进“教学评一体化”,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

3.坚持守正创新。鼓励和支持各门课程将近年来开展各类项目的建设、改革与实践成果纳入新的课程教学大纲中。在课程内容中全面反映本课程所在领域的前沿成果及其发展趋势,在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中充分体现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要求。

4.坚持协同育人。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对接产业行业发展现状与需求,积极探索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学科协同、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贯通,有机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内容,联合相关主体开展课程共建,扩充课程教学资源,拓展学习平台空间,为学生“无边界学习”营造条件,促进学生“高质量成长”。

三、编制范围

2023版各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除第二课堂课程外)均应制订课程教学大纲。不同专业开设有同名的课程,因课程代码、教学目标内容、学分设置和课时量不同的,都应分别编制。

四、编制任务与要求

1.深化课程思政。紧密对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准确把握专业育人的基本要求,依据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设计指南》(见附件1),结合专业特征和课程特性,深度挖掘德育元素,有效整合德育资源,重点围绕传承英模精神、厚植乡梓情怀、铸造工匠精神、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有针对性地系统化设计课程思政目标、内容、方法与评价,把课程思政理念有效融入到教学大纲中,确保每门课程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

2.落实认证理念。深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聚焦课程目标的达成,进行统筹规划设计,确保课程目标与所支撑的毕业要求分指标点挂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课程目标挂钩课程考核内容、方式和评分标准与课程目标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方案,为课程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注重课程目标的能力导向,以明确、具体、可衡量的预期能力清晰展现学生的学习产出。强调课程内容的结构化组织,积极探索课程内容的模块化、项目化设计。强化“学生中心”理念,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积极应用案例式教学、任务驱动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式开展教学。确保考核方式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提高过程性评价的规范性,为所有考核项目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

3.强化改革创新。以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为引领,聚焦“四新”建设,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推进知识融通、技术融汇与实践融化,以培养学生的专业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主线,持续整合优化课程资源,合理控制课程难度、深度,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主动将一流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教学范式和考核方式改革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形成的典型经验与成功做法,固化到课程教学大纲中。

4.突出产教融合。结合前期专业对产业行业发展现状与需求的相关调研,注重课程目标紧密对接产业行业岗位能力需求,课程内容充分融入产业行业发展新技术新方法,学习任务有效还原产业行业真实项目实践,积极探索与产业行业相关主体开展课程共建。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深度整合挖掘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实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5.凸显课程特色。根据课程类型与定位,明确不同课程在建设主体、目标、内容、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并将其在课程大纲中明确体现。

1)通识教育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大纲编制在体现“通识性”的同时,需要贯彻OBE教育理念,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定位和专业共性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确定课程目标,设计教学环节。

2)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大纲编制根据三类专业特性(工程类专业、师范类专业、其他专业),在与相关专业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标明的该门课程与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确定课程目标与内容,进行科学编制。

3)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选修课程:课程设计既要充分体现“跨界”属性,又要结合专业实际,与其他专业课程实现有效衔接。

4)共建课程:课程设计需体现“共建性”,明确合作共建主体,依据岗位能力需求设立课程教学目标,适应产教融合培养模式重构课程教学内容,共建共享课程资源,共同开展教学,共同实施考核评价。

5)“劳动教育”“美育”的依托课程:要在课程目标中把“劳动教育”“美育”层面的目标与内涵给予明确,同时在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中进行相应的设计。

6)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及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统一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按照附件中的理论课程大纲模板中的相关要求与建议进行编制。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按照统一大纲执行。

6.注重基础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需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与优化,以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合理。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课程类别等要求必须与其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格式规范、要求明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五、组织实施

1.责任分工

1)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面向不同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由开课教学院(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其他专业教育课程、综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由设课学院组织编制和审核。

2)凡跨学院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均由设课学院组织。设课学院应与开课教学院(部)就课程地位、作用与内容,尤其是课程与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等方面进行积极沟通,提出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应支持。开课教学院(部)在编制大纲时,应认真考虑设课学院的专业需求,必要时需为其单独制定大纲。教学大纲由开课教学院(部)编写、审核,经设课学院核准后提交至教务处审定。

3)共建课程大纲的编制由设课学院负责并联合其他共建主体共同完成,编制过程中需充分调研、征求与吸收合作共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2.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事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78日前

组织动员

1.宣传培训课程大纲编制的意义、理念与方法。

2.组建课程大纲编制团队,并明确责任分工。

教学院(部)

831日前

完成初稿(第一批)

完成第一批课程(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第1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

各专业

各课程组

910日前

教学院(部)审查

教学院(部)对第一批课程大纲进行统一审查,并向课程负责人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教学院(部)

920日前

学校检查

学校采取专家组检查、教学单位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第一批课程大纲进行集中检查,并向教学院(部)反馈意见、督促整改。

教务处

930日前

审定备案

检查通过的课程教学大纲审定备案后执行。检查未通过的课程教学大纲,需持续修改直至检查通过。

教学院(部)

教务处

1020日前

完成初稿(第二批)

完成第二批课程(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第2-8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

各专业

各课程组

1110日前

教学院(部)审查

教学院(部)对第二批课程大纲进行统一审查,并向课程负责人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教学院(部)

1120日前

学校检查

学校采取专家组检查、教学单位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第二批课程大纲进行集中检查,并向教学院(部)反馈意见、督促整改。

教务处

1130日前

审定备案

检查通过的课程教学大纲审定备案后执行。检查未通过的课程教学大纲,需持续修改直至检查通过。

教学院(部)

教务处

3.组织保障

1)各教学院(部)应成立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小组,教学院长(主任)负责大纲制定、审核、印制的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应包括各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原则上需安排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执笔撰写大纲。由各教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2)教务处采取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组检查、教学单位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检查,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检查结果运用于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和教学院(部)其他工作量绩效切分。

4.材料提交

公共课教学大纲由开课教学院(部)统一提交,其他课程(即非公共课)教学大纲由设课学院提交。其中,跨学院开设的非公共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教学院(部)编写、审核后发送给设课学院,经设课学院核准后以专业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

请各教学院(部)基于上述时间安排分阶段将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以专业为单位按照课程类别顺序合成一个Word文档(含封面、目录)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磊、曹秀娟、蒋柯可;联系电话:72790060;工作邮箱:jgb05@163.com

  

附件:1.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设计指南

2.理论课程大纲模板(含实验实践)

3.实验课程大纲模板

4.实习实训课程大纲模板

5.公共课程支撑师范类和工程类专业毕业要求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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