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38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江师范学院开展“四新”建设七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强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结合《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办发〔2023〕21号),激发教师进行案例开发和开展案例教学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以案例教学为特色的本科生课程教学与能力培养体系,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师范)案例库、课程思政特色案例库和创新创业特色案例库。本年度拟支持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20项左右。
二、申报范围
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建设范围包括我校现有人才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整门课程的案例库建设需在结合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设计与规划,结合学科特点、课程优势,选定建设类型,完成相应案例的选题。一门课程案例库中的案例一般在15个以上,要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低于20%。
案例库建设成果要运用于课堂教学,创新教与学模式,实施案例式、项目式、实践式、研究型教学方法改革,学生学习响应度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自主创新创业有一定提升,教学效果显著。
三、申报要求
1.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注重实践”的原则,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各教学院(部)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其中“四新”不少于1项。
2.课程负责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具备该门课程2学期以上的教学经历,在申报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鼓励联合校外实践导师作为参与成员。
3.加强案例库建设和案例教学的顶层设计。各教学院(部)需结合新版人才培养修订工作,对专业课程案例库建设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专业属性和课程特点,以专业为单位制定案例库建设计划。各教学院(部)以专业为单位,于9月28日将《长江师范学院XX学院XX专业近3年案例库建设规划列表》(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教发中心。
四、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初评。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初评产生拟推荐申报项目。
2.推荐报送。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结合案例库建设整体计划,汇总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填写《2023年度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
3.择优立项。学校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择优遴选公示及立项。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宣传,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要组织专人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把关。
2.认真组织填写《申报书》,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3.准确掌握时间节点。请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拟建设课程列表》《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tianmeizi999@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推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美子、陈娜娜,72792285、13996801108。
附件:
1. XX学院XX专业近3年案例库建设规划列表
3. 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度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