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春期期末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224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教务处决定对全校教学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现将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院(部)组织人员对教学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载),认真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工作,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

2.各教学院(部)应安排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须履行严格的实验室准入程序;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3.确保实验室的水、电、仪器设备(尤其是压力容器、高速机械)、网络等的安全使用。

4.保证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严密监管,责任到人。

5.相关学院还要做好药品、试剂等耗材的盘点,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存储和处置工作。

6.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积极整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文博 李燕红 王文秀

联系电话:023-72790133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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