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17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表彰2022年秋期教育实习基地“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决定
各教学院、相关教育实习基地学校: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长师院办〔2016〕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教育实习质量,鼓励和表彰在教育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生和带队(指导)教师,助推“新师范”建设,经个人申请、基地校推荐、学校审议,决定评选何晓莉等303名同志为教育实习基地“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蔡洪等11名同志为“优秀实习带队教师”、黄巾川等319名学生为“优秀实习生”,现予以表彰。
附件:
1. 2022年秋期教育实习基地“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2. 2022年秋期教育实习“优秀实习带队教师”名单
3. 2022年秋期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名单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22年秋期教育实习基地“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决定(长师院教〔2023〕17号).rar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