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16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1568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16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改革创新,提升课程整体建设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重庆市一流课程认定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已纳入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层次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核心、拓展)课以及通识教育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等。

二、申报推荐类型

1.线下一流课程。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课程。

3.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的实践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学生有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4.线上一流课程。市内高校在重庆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等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的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项目应针对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范围参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年版)》内容,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申报项目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同时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并与“重庆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学项目共享平台”(http://vsp.cqooc.com/)完成数据对接(相关要求可登录该平台首页下载)。

6.来华留学英语授课一流课程。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不含短期培训项目和游学项目等课程)。课程应有相关全英文授课专业作为支撑,在我市高校来华留学教育课程建设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已入选教育部全国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及重庆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不在认定范围内。

三、申报立项及推荐方式

采取统一申报、集中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集中评审、分类排序,根据重庆市申报推荐名额、按各类课程申报门数比例,择优推荐申请认定市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按重庆市推荐申报名额根据评审排序择优推荐。

四、申报推荐课程要求

截至2023830日,课程至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申报课程满足对应认定类型基本形态和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在岗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申报线下一流课程,课程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4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良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课程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由其所在教学院(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审查意见。

(二)课程目标及定位。课程符合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注重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契合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等综合能力养成要求。

(三)课程设计及内容。课程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根据教学需要,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构建科学的知识体系。课程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要求,反映学科专业、行业先进的核心理论和成果,聚焦四新建设。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资源需符合国家、重庆市在线课程资源建设相关标准。

(四)教学活动及效果。课程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强化课堂教学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环节,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实践式学习,教学活动中学生学习响应度高,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五)课程评价与平台支撑。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课程使用的信息化平台或数字教学工具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线上教学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教师申报。教师结合课程建设实际,按申报课程类型,填写《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并附所有佐证支撑材料,报所属教学院(部)。同一教师最多参与两门2023年一流课程申报,其中担任课程负责人限一门。校级线上一流课程可同时申报市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市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教学课程。如均获择优推荐资格,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征求课程负责人意见,择优推荐其中一类申报。在建校级一流课程项目课程必须参与本年度市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认定为市级一流课程的校级一流(培育)课程建设项目课程可免验收结项。

(二)院部推荐。本年度一流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推荐(附件2),各教学院(部)各类型课程推荐总数不超过3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不占推荐指标),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学院(部)增加2门课程推荐指标,有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市级现代产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教学院(部)增加1门课程推荐指标,各项增加推荐指标不累计计算。各教学院(部)依据课程评审标准(附件3),根据课程推荐指标,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鼓励申报推荐校企(校)共建类课程、“四新”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和新型数字化课程,同等条件下学校予以优先推荐。

(三)资格审查。课程申报教师及所归口教学院(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意识形态、科学性和知识产权等问题负责。教务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报课程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课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评审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组评审,择优公示推荐申报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课程名单。未立项为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如认定为市级一流课程的,倒追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

六、其他事宜

(一)高度重视。各教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校级一流课程与市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课程,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628日(星期三)。各教学院(部)按推荐课程类型填写《重庆市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2022年)》(附件4)、《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汇总表(2023年)》(附件5),与推荐课程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原件(含附件清单中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及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加盖教学院(部)公章后,纸质件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室),电子件发至工作邮箱jgb05@163.com。逾期未推荐,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相关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室),胡俊飞、蒋柯可,72790060

 

附件:1.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2.教学院(部)一流课程申报推荐限额指标(2023年)

3.一流课程评审指标(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

践、虚拟仿真)

4.重庆市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2023年)

5.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汇总表(2023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16号).zip



 

 

 

教务处  

20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