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统筹做好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第二轮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已通过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轮遴选的课程。
二、遴选材料报送
遴选范围内的课程组,根据申报课程类型,填写《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1),参照“附件2:支撑材料清单”提交支撑材料,于2023年5月15日12:00前将电子档材料发邮箱“jgb05@163.com”(以“第二轮申报材料-课程类型-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文件夹和邮件主题)。
不参与第二轮的课程不进入后续轮次申报遴选,第三轮遴选材料报送要求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俊飞、蒋柯可,联系电话:72790060。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书(2021,五种类型)
2.支撑材料清单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4.2023年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进入第二轮遴选的课程名单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第二轮遴选通知.zip
教务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