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15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同意林江宁等117名学生转专业的决定
各部门、各教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21〕124号)相关规定,结合《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秋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2〕52号)具体要求,经学生申请,接收学院考核审议,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评议,选录出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选录结果已上网公示。经研究,决定同意林江宁等117名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学习(具体名单见附件)。各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做好转专业学生相关管理工作。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