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14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3962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14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长江师范学院本科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13〕1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时间安排

(一)检测时间:即日起至答辩前。

(二)检测关闭时间:2023年6月1日。

三、工作安排

各教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做出具体检测安排,系统管理员提前做好检测设置(注:主要设置本学院单独进行检测的起止时间),将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及指导教师。

(一)学生在毕设系统中上传论文全文【包括:封面、独创性声明和版权授权书、中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可选项)、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发进行检测并显示检测结果。原则上每个学生有两次检测机会(注意:第一次检测通过了不要再次检测,否则,可能过不了。),学校先分配一次,如需再次检测,须提交申请,经指导教师、教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再次免费检测。

(二)指导教师可登录毕设系统查看所指导学生论文的重复率检测情况,并根据查重结果给出修改意见(①通过;②不通过,建议修改;③不通过)及审阅意见(可在系统中给出审阅意见反馈给学生)。查重结果作为参加毕业答辩的必备条件,未通过检测者不得参与答辩。

(三)各教学院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备案及信息统计,完整填写《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备案及信息统计表》(附件),在期末材料归档时将电子档上报教务处实践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加强宣传教育,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加强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在检测查重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重复率。毕业设计(论文)引用他人成果或表述必须注明参考文献,总重复率不能超过30%,单项引用他人表述的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10%。

(三)指导教师要通过查重,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结构是否完整,表达是否准确、清楚,是否符合学术规范。

联系人:王涛  李文博  廖进

  话:72792282

附件: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备案及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

附件: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备案及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