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期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3627

各学院:

为做好2023春期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密切配合,做好本次电子摄像组织工作:

参摄对象

1. 2023届未电子摄像学生(名单见附件1)。

2. 2024届全体学生。

二、收费标准及方式

电子摄像费用按15/人的标准收取,由带队老师以学院为单位用支付宝或数字人民币将本学院所有参摄学生的费用统一支付给新华社的拍摄工作人员。

三、摄像时间及地点安排

本次摄像的时间、地点安排情况见《2023年春期电子摄像时间地点安排表》(附件2)。各学院在教务处安排的学院拍摄时间段内,以尽量不耽误学生上课为原则,按110/小时的拍摄进度安排本学院的班级拍摄起止时间,安排结果于2023314日前通过在线文档反馈教务处。如与上课时间冲突,电子摄像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回教室正常上课。

四、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12023314 日前,通过在线文档填报电子摄像负责人及带队老师信息。带队老师负责到场组织本学院学生按学号顺序参加电子摄像。

2.本次电子摄像需提供学生本人的学信网图像采集码,通知学生提前保存好图像采集码,图像采集码查看保存方法见《图像采集码查看保存操作流程》(附件3)。

3.为保证拍摄质量,着装要尽量正式,不着蓝色衣服,不化浓妆,不染发。

4.参加过电子摄像的降级学生,如纸质照片保存完好,可以不再参加电子摄像。

 

附件:

12023届未电子摄像学生名单

22023年春期电子摄像时间地点安排表

3.图像采集码查看保存操作流程

关于做好2023年春期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