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7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非线下课堂授课模式调整审批通过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非线下课堂授课模式调整的通知》,经教师自主申报、教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审批,决定同意《光电功能材料》等56门课程的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非线下课堂授课模式调整申请。现将审批通过的课程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请各课程组严格按审批通过的申请授课模式及学时安排开展教学活动,积极推进课堂教学范式改革和一流课程建设。各教学院(部)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学实施情况将纳入学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范围。未落实授课模式调整计划的课程将责令整改,整改仍不落实的课程不再接受其授课模式调整申请;是一流课程的,不享受《长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1〕83号)课时业绩计算政策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非线下课堂授课模式调整审批通过名单通知附件.zip
教务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