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3〕5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平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要求,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为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提供政策决策支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包括:实验、实训、实习和实践周等),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
二、数据报送要求
1.数据报送平台:https://sx.chsi.com.cn/。
2.平台管理员账号分配:请各教学院于2023年2月27日上午12:00以前将《全国实习公共服务平台院级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371820929@qq.com。系统(学信网)将以短息方式自动将账号和密码发送至预留手机。
3.平台上报材料:《实习培养方案》(附件2)、《实习监管数据》(附件3)。
4.报送时间:2023年3月28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秋期实习数据;2022-2023学年春期及以后实习数据按月报送,以课程结束时间为参考。
5.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三、数据报送平台培训安排(重庆市)
1.培训方式:线上直播。
2.培训时间:2023年2月 28 日14:00-15:00。
3.培训对象:高校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实践教学科实习工作负责人、二级学院数据报送人员。
4.直播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umECOjEPskfG。
5.培训内容:“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系统使用方法及有关事项,具体包括:人员分工及账号获取、上报数据准备、数据上报操作、常见问题、如何快速联系人工客服等。
四、联系方式
请各教学院数据报送人员加入QQ群“长师-实习数据上报交流群”,便于数据报送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交流。
联系人:李文博 廖进
联系电话:023-72792282
附件:
1.全国实习公共服务平台院级管理员信息表
2. 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3. 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4.实习数据上报须知
5.地区编码表
6.数据上报常见问题及回答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23日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平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