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在孵创业团队考核与清退、遴选2023年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团队的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在孵创业团队考核和清退工作
2022年在孵的创业团队,现入驻时间期满,按学校孵化基地管理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对在孵的创业团队考核和清退的工作。
(一)总结考核
各团队应认真总结入驻基地孵化工作,填写好《2022年在孵创业团队经营基本情况表》(附件1)。总结材料主要包括创业团队日常管理、运营材料、运营情况、存在问题和创业展望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考核。
总结材料务必全面、客观,段落清楚,层次分明,不少于1000字。表格须按要求逐项填好。各团队应于3月7日前将总结材料和表格的电子版材料(总结材料:二级学院名称+创业项目名称+联系人)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到创新创业教育科办公室(致远楼217)。
创新创业学院将于3月10日前,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依据学校孵化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团队总结材料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通过教务处网站挂网公示。
(二)场地清理
3月10日前,要求各在孵创业团队清理好场地,搞好卫生,锁好门,并将孵化室门钥匙交回创新创业教育科(致远楼217)。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联系创新创业教育科并做好情况说明。
(三)续约申请
2022年在孵创业团队,在办妥考核、清理场地后,如有充足理由需续约入驻基地孵化的,请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出申请。
二、2023年入驻基地团队的遴选工作
(一)申报进驻条件
1.项目(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在校的全日制学生以及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团队成员应为3人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2.项目(企业)负责人原则上能够正确解决工学矛盾,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无违纪、无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
3.项目(企业)可为科技类、创意类和商贸服务类等,以下几类项目可提出申请入驻:
(1)已经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重点赛事获奖作品(项目);
(3)项目(企业)未注册但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项目(企业)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与所学专业结合紧密、并有先进的经营模式和理念;
4.项目(企业)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5.项目(企业)需有两名专业教师作为创业指导教师,其中一位导师需具有企业运营相关经验;
6.项目(企业)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请与遴选程序
1.3月12日前由各创业团队上交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2)(盖公章)、创业(商业)计划书或项目策划方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团队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前期成果或宣传册;已注册企业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的电子版材料(申请材料:二级学院名称+创业项目名称+联系人)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到创新创业教育科办公室。
2.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根据申请学校孵化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入驻团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校园网挂网公示。
三、2023年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团队相关要求
1.入驻企业或学生创业团队须与学校签订入驻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2.入驻团队须认真学习并执行基地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参加相关考核。
3.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创业团队,原则上孵化时间为1年。
4.入驻超过一年的团队需缴纳租金,具体缴费等相关事宜后续通知。
四、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王涛老师023-72792282(手机:13647691568)
联系地址:致远楼217室
电子邮箱:474302369@qq.com
附件:
1.2022年在孵创业团队经营基本情况表
2.2023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请表
3.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名单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