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协同加强租赁大客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转发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协同
加强租赁大客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协同加强租赁大客车安全管理的函》(渝公交巡函〔202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以对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细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领导和管理。
各地、各校、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全市大型租赁客运明细”(附件),严禁租用不合格车辆,减少外出包车活动,确需外出的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预案,报经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大局平稳和谐,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协同加强租赁大客车安全管理的通知.zip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