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2〕41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发布本科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暨重大
教学成果培育计划(2022-2025)“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公告
为贯彻党与国家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着力聚焦重点领域,统筹抓好教学综合改革,积极培育重大教学成果,学校决定采取“揭榜挂帅”组织方式,启动实施本科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暨重大教学成果培育计划(2022-2025)。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暨重大教学成果培育计划(2022-2025)>的通知》,现面向全校发布项目榜单。具体事项如下:
一、榜单项目
(一)“四新”改革
项目1.“新师范”改革
问题解决:服务乡村教育振兴不系统、参与乡村教育共同体不深入、“UGS”协同育人机制不完善等。
方向聚焦:服务乡村教育振兴,创新师范生协同育人模式。
改革触点:师范生乡村教育知识、情怀、能力培养;师范生“乡村教育”实践教学模式创新;小学教育(全科)培养模式创新;“智慧+”教师教育改革;乡村耕读教育探索等。
项目2.“新工科”改革
问题解决:新业态跟进不紧密、学科交叉不广泛、产教融合不深入等。
方向聚焦: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通过“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创新“新工科”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触点:基于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于新业态需求的专业改造;基于项目载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
项目3.“新农科”改革
问题解决:服务乡村振兴不具体、农业新兴技术渗透不深入、学科交叉不广泛等。
方向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加强农业新兴技术渗透,创新“新农科”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触点: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农科”课程教材体系构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农科”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基于“智慧+”的“新农科”专业建设改造;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三农”人才培养与输送。
项目4.“新文科”改革
问题解决:价值引领不凸显、学科交叉不广泛、服务地方不实在、产教融合不深入等。
方向聚焦:通过新技术融入、学科融通、多主体协通,创新“新文科”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触点:基于繁荣地方经济文化的专业改造;基于“智慧+”的文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于项目载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基于多方协同的人才培养路径创新。
(二)“四育”改革
项目5.思想政治教育改革
问题解决:英模教育融入课程不深入、英模教育载体建设不系统、英模教育教学研究不深入等。
方向聚焦:创新英模教育,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创新。
改革触点:“课程+平台+基地”三位一体英模教育创新;英模教育课程建设创新;英模教育为载体的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探索等。
项目6.劳动教育改革
问题解决:大学生劳动价值认识不到位、高校劳动教育课程活动不系统、高校劳动教育结合专业教育不紧密、大学生劳动素养评价不科学等。
方向聚焦:结合专业教育,构建地方高校劳动教育体系。
改革触点:地方高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地方高校劳动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地方高校劳动教育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大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改革等。
项目7.美育改革
问题解决:美育课程活动不系统、美育结合乡村振兴不深入、大学生美育评价体系不健全等。
方向聚焦:结合乡村文化振兴,构建地方高校通识美育体系。
改革触点:高校美育课程体系建设;融入乡村文化振兴的地方高校美育实践教学改革;基于通识教育创新的地方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大学生美育素养评价改革等。
项目8.体育改革
问题解决:高校体育课程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地方高校体育活动结合地方文化不紧密、大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不够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够好等。
方向聚焦:体教融合背景下的地方高校体育改革。
改革触点:高校公共体育课改革;大学体育改革平台阵地建设;地方高校特色体育文化活动创新等。
二、揭榜条件
1.揭榜方应多方协同联合申报。以我校在职教师为主体和主导,组建跨专业、学院(部)、学校或校企(地、所)协同团队,完全由校内教师组成的团队不超过9人,校内外人员共同组成的团队不超过14人。校内协同按照一个学院牵头,多个学院协同的方式参与申报;校外合作按照我校牵头,多所单位合作的方式参与申报。
2.揭榜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主持完成过省部级教改项目,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示范工程项目。同时,团队其他成员要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和实践指导工作,可作为主持人独立承担项目的子项目研究工作,申报市级以上教改项目。
3.揭榜方应结合国家需求和学校实际,选择并针对榜单项目中某一项目聚焦的问题、方向和改革触点,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自拟项目题目并提出具体解决的实施方案,拟解决的问题应具有普遍性、关键性、挑战性,解决问题的方式应具有独创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4.揭榜方若确定为揭榜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暨重大教学成果培育计划(2022-2025)》(附件1),在2022年-2025年项目开展期间,完成其中“统筹改革实施”包含的所有任务,达成申报全部预期目标(其中获批省部级教学改革重点以上项目应为阶段性目标之一,获评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应为终端目标之一),并接受发榜方关于项目实施组织的工作督查及结果运用。
5.项目全部成果归发榜方所有,项目负责人和研究人员以及责任单位享有相应署名权。发榜方为揭榜项目方提供相应组织、经费保障,支持项目组开展项目申报、成果推广等工作。
三、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揭榜单位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暨重大教学成果培育计划(2022-2025)“揭榜挂帅”项目实施论证方案》(附件2),并于2022年11月1日18:00前将纸质件一式3份报送至学校教务处,电子件发送至工作邮箱jgb05@163.com,逾期视为放弃揭榜申报。
2.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论证评审,并采取现场答辩方式,遴选评定各榜单项目的最终揭榜方。某一榜单项目经专家组评审没有通过的揭榜方,可空缺;同一榜单项目,对采取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论证,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可支持2支以上项目团队平行攻关或协作联合攻关。
3.发榜公告。经专家组遴选评定通过的揭榜项目,由教务处行文报送学校审批,审批通过的揭榜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榜方和揭榜方签订项目任务书付诸实施。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致远楼218室)
联系人:胡俊飞、曹秀娟
联系电话:72792255、72790060
工作邮箱:jgb05@163.com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暨重大教学成果培育计划(2022-2025)》的通知
2.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暨重大教学成果培育计划(2022- 2025)“揭榜挂帅”项目实施论证方案
教务处
2022年10月25日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发布本科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暨重大教学成果培育计划(2022-2025)“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