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开展2023年少数民族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报考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统一向市教委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是重庆籍少数民族学生,非重庆籍考生须回原籍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考材料
(一)考生须认真填写《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1),准备纸质件一式三份。
(二)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材料中所指“户口簿”,包括本人及户口簿上其他所有亲属户口页。户口簿上无法验证考生本人少数民族成份来源的,需提供父或母(与本人少数民族成份一致一方)的户口簿,并附本人签署的亲属关系说明,即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2)。独立成户者,仅提供本人户口簿即可。
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迁出重庆市)的考生,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三)提供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在读情况证明(附件3)和生源地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附件4)。(备注:到学校致远楼205档案室查询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室复印)材料。(专升本学生需要到原专科所在学校开生源地证明)
三、材料报送
为做好疫情防控,减轻学生负担,减少出错率,学生不在网上申报,由学校统一上报市教委。各教学院务必在10月8日8:30-18:00将下列材料收齐后由教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致远楼217)(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学校于10日统一到市教委办理手续。
(一)《长江师范学院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5)电子文档发送至(1583464088@qq.com)。
(二)考生报考材料的全部纸质材料。
四、工作要求
考研是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品牌,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定专人自始至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有意向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的学生按要求积极报考。
附件: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3.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在读情况证明
4.生源地证明(模板)
5.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报考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2年9月21日